宝坻区大钟庄镇东冯庄村232.25亩土地经营权-交易公告

宝坻区大钟庄镇东冯庄村232.25亩土地经营权-交易公告

宝坻区大钟庄镇东冯庄村232.25亩土地经营权

发布时间:2021-12-16 09:4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大钟庄镇/东冯庄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天津市宝坻区大钟庄镇东冯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类型集体
联系地址宝坻区大钟庄镇东冯庄村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宝坻区大钟庄镇东冯庄村232.25亩土地经营权
挂牌价格1200.00元/亩/年支付方式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东冯庄村有集体土地232.25亩,地块一名称:南洼承包地,东至去滩沽水泥路,西至开发区,南至滩沽地边,北至冯庄子排干渠,土地面积195.7亩。地块二名称:西洼承包地,东至小苏东冯至大桥小公路,西至大干渠北堤承包地,南至冯雷养鸡场,北至排水渠,土地面积36.55亩。以上这两块地均为同一标发包,承包时间为2022年 1 月 1日至 2027年 12月 31日止。签订合同时收取2022年土地承包费,每年12月20日前交清下一年承包费,村委会不收取标书费,农交所收取200元文书费。2、本次发包的标底为每年每亩承包费1200元,往上投,投标递增价10元;收取招标押金5万元,中标后转为土地承包押金,承包期满后退回押金。承包以上土地的粮食补贴归承包方所有。3、承包期内,承包方对该地块依法进行监管,依法享有该地块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经营权,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保证该地块原有承包面积。4、承包期内,村委会不负责水利设施、电力设施,不负责提供电源,在原有情况下,由承包方自己负责。(水点一座,防渗渠道850米)5、承包期内,由于大钟地区不属于水稻种植区,原则上以旱田为主,如需种植水稻,发包方不负责水源,承包方需交纳因种植水稻产生的供水费。6、承包期内,如遇国家或集体征用该地块,按照国家政策执行,承包方无条件执行发包方的安排并协调承包费及青苗费等事宜,占用部分合同终止,其余部分履行合同,土地补偿费归村委会所有。7、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土地管理及其有关的法律、法规等,必须接受土地管理部门和村委会的管理和监督。8、承包期内,承包方不得焚烧秸秆,如果发现有秸秆焚烧现象视情节程度每次罚款不少于2000元(不包含政府处罚)。9、面向社会公开发包。10、有意承包该土地的必须在报名前亲自到现场勘查测量,一旦报名视为同意本方案。11、中标后不按规定签订承包合同及不及时上缴承包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土地押金不退。12、在承包期限内,承包方不履行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承包权,土地押金不退,土地押金归发包方所有。
受让方条件面向社会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或法人
转出用途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电汇交易保证金(元)50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信息发布终结
土地性质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阶梯竞价
阶梯价10
挂牌期5
价款划入账号************************
账户名称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标签: 经营权 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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