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立城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净月区)生态环境保护工程PPP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省
长春新立城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净月区)生态环境保护工程PPP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省
项目概况
长春新立城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净月区)生态环境保护工程PPP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0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W01-F
项目名称:长春新立城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净月区)生态环境保护工程PPP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结束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二家),由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及一家资产评估机构组成;若竞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会计师事务所,并提供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1月0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0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从东门进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长春新立城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净月区)生态环境保护工程PPP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FW01-F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立城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净月区)生态环境保护工程PPP项目已由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净经审字【2017】11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城投新立生态科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新立城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净月区)生态环境保护工程PPP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长春新立城水库饮用水源地(净月区)生态环境保护工程PPP项目包括点源污染治理工程(新建新立城污水处理厂,近期2025年2.5万m3/d,远期2030年达到5万m3/d;新建污水干管DN500~DN1500,总长28.2km,泵站5座;村屯支管DN150~DN400,总长度114.42km,村屯内泵站20座;新建分散式村屯污水处理系统26套),面源污染治理工程(新建生态沟渠81.80km;生态调蓄塘38万m3;新建尚家河及大南河河口保育湿地124.32ha;沿主河新建生态缓冲带50.41km;建设护栏55.4km),内源污染治理工程(包括河道清淤27.88万m3,回填壤土及砾石22.65万m3,建设生态护坡28.74万㎡),智慧水务工程(新建系统1套,建设控制中心一座),项目总投资估算157985万元。
2.3项目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湖镇、玉潭镇以及新立城镇。
2.4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5招标范围:
(1)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内容:对招标人公司的财务、税务及审计业务提供咨询服务,并完成招标人要求的与本公司有关的审计事项;对招标人实施的长春新立城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净月区)生态环境保护工程PPP项目的建设程序、建设管理、财务管理、建设资金,建设成本、合法合规性、绩效评价、工程概算、预算、结算审核、竣工决算审计、土地成本审计业务等方面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
(2)资产评估机构服务内容:对招标人公司的资产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并完成招标人要求的与本公司有关的资产评估事项。
2.6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结束。
2.7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1)会计师事务所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资产评估机构资质要求:须完成财政部门的备案,可通过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并提供其通过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负责会计师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审计服务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并提供项目负责人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
(2)负责资产评估服务的项目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资产评估服务的项目负责人须为资产评估师资格,并提供项目负责人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
3.3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5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二家),由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及一家资产评估机构组成;若竞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会计师事务所,并提供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被授权人手持下列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大街与佳园路交汇处)硅谷商务509A室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财政部门的备案证明;
(3)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社保证明;
(4)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良好承诺书);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页截图;
(6)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7)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提供)。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1月06日13时30分,地点为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从东门进入)。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投新立生态科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 4 号楼 702 室
联系人:曹旭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10室
联系人:王春雨、兰莹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城投新立生态科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 4 号楼 702 室
联系方式:曹旭****-********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10室
联系方式:王春雨、兰莹莹****-********-***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旭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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