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特殊教育学校:长沙市特殊教育学校2022-2024年安保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特殊教育学校:长沙市特殊教育学校2022-2024年安保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1、项目名称:长沙市特殊教育学校2022年—2024年校园安保服务项目
2、项目服务地点:
2.1 本校区: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坡南园路2号
2.2 望城校区:长沙市望城区聚缘路一段6号
二、相关标准:相关行业标准
三、技术规格:(一)长沙市特殊教育学校本校区
长沙市特殊教育学校集视障、听障、智障三类残疾人教育于一体,包含学前康复、九年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三个办学层次。学校秉承“为残障孩子幸福明天奠基”的办学宗旨,以“亲、爱、精、诚”为校训,以“育残成才”为己任,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校风,“博爱、平等、严谨、创新”的教风和“乐学、勤学、善学、博学”的学风,实施全人教育,促进全面发展。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教育腾飞时代,长沙特校人将以崭新的姿态朝着创全国一流特校,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
长沙市特殊教育学校位于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坡南园路2号,东临南园路、西至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北靠长沙市特殊学校家属区、南抵燕航路。占地面积41.08亩,建筑面积约26762.25平方米(含新扩建宿舍区),绿化面积2312.8平方米,道路以及外围面积:9780.4平方米,合计10个品目。
其中:
品目一:南北栋综合楼(先骥楼,蒙恩楼)11246.52平方米;
品目二:培智楼2762.4平方米;
品目三:连廊,电梯,楼梯180平方米;
品目四:艺体楼2040.89平方米;
品目五:厨房,餐厅,宿舍2308.81平方米;
品目六:麓欣楼4597.07平方米;
品目七:教师宿舍3250.18平方米(含新扩建宿舍);
品目八:教师餐厅224.59平方米;
品目九:门卫室151.79平方米;
品目十:室外游乐场1003平方米。
(二)长沙市特殊教育学校望城校区
长沙市特殊教育学校望城校区是长沙市特殊教育学校分校,位于高塘岭街道聚缘路以北,高裕南路以东。学校办学规模为学前教育21班,九年义务教育27班,职业康复教育3班。2020年秋季开设22个班。学校秉承“为残障孩子幸福明天奠基”的办学宗旨,以“亲、爱、精、诚”为校训,以“育残成才”为己任,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校风,“博爱、平等、严谨、创新”的教风和“乐学、勤学、善学、博学”的学风,实施全人教育,促进全面发展。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教育腾飞时代,长沙特校人将以崭新的姿态朝着创全国一流特校,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7205.5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42837.49㎡,地下总建筑面积为4868.02㎡,总占地面积为53133.78㎡(合79.70亩),目前已经开放了两个出入口,净用地面积47869.45平方米(合71.80亩)。合计9个品目。
其中:
品目一:1#综合楼;
品目二:2#学前教育;
品目三:3#康训楼;
品目四:4#教学楼(九年义务、职业康复);
品目五:5#教学楼(九年义务);
品目六:6#体育馆;
品目七:7#学生宿舍;
品目八:8#教师单身宿舍;
品目九:9#职训楼。
园区内建有4200平米的蔬果种植园,容纳300人的艺术活动中心,3500平米户外运动场、1400平米的特奥运动综合馆和国内一流的水疗馆,200平米的智能化消防安全教育馆和500米开放式消防安全体验长廊,满足学生实训的400平米咖啡书吧,以及配备有1:1实景家政室、多感官康复室、瑜伽康复室、书法康复室等30余间高标准专业康复功能室。
为落实学校保安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现经政府采购招标确定一家服务单位,服务期限为三年,保安人员由中标单位负责招聘,必须提供与保安人员条件相对应证明资料原件,并报复印件到市教育局备案。保安人员在一所学校服务满一年的,原则要求轮换。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服务时间:
一定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项目服务地点:
1 本校区: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坡南园路2号
2 望城校区:长沙市望城区聚缘路一段6号
五、服务标准:一、服务承包范围
中标人提供不少于24人保安队伍,其中本校区12人,望城校区12人,为长沙市特殊教育学校提供秩序维护及安防管理、电梯安全管理等服务。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2.1服务时间
2.1.1服务时间:24小时按需服务。
2.2服务内容及要求
2.2.1出入管理
2.2.1.1上下学期间及时疏导、护送学生,必要时需背送学生进出校园。保持大门进出通道畅通,保证学生安全通行。
2.2.1.2严格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校区,确保治安环境良好。
2.2.1.3校内机动车辆实行车辆通行证制度,外来机动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内。
2.2.1.4对进入校区的施工人员及工具、材料等实行验证、登记管理。
2.2.1.5遇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
2.2.2安全巡查
2.2.2.1校区设置24小时巡查岗,制定相对固定的巡查路线,路线设置覆盖率100%。
2.2.2.2劝阻和制止危害安全、影响教学环境秩序的行为。
2.2.2.3每日教学、办公活动结束后,对教学、办公场所进行巡查、清场。
2.2.2.4巡查中发现各区域内的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2.2.2.5突发事件演练率、响应率、处置率100%。
2.2.3消防系统
2.2.3.1消防控制室按规定值班、消防系统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
2.2.3.2消防泵至少每月启动一次并作记录,每学年保养一次,保证工作站工作正常;消火栓、灭火器至少每月巡查一次,保持消火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能正常供水,消防栓、供水管道做好冬季防冻措施,做好台账记录;消防带至少每学期检查一次,阀杆处每学期加注润滑油并做放水检查一次。
2.2.3.3定期检查校内消防设施设备的功能完好情况,完好率100%。
2.2.3.4督促施工单位配置消防器材、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
2.2.3.5制订突发火灾/火情应急预案。
2.2.4完成服务合同中规定的秩序维护及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内容并达到考核要求。
2.2.5电梯安全管理
需持电梯安全管理员证上岗、考虑到智障、幼儿较多,安排专人值守电梯,以免发生意外。
2.2.5.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对公司所有电梯项目的电梯进行管理。
2.2.5.2结合各电梯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电梯相关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2.5.3负责各电梯运行的日常巡查工作并做好记录;
2.2.5.4制定和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维保计划;
2.2.5.5检查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确保齐全清晰;
2.2.5.6妥善保管电梯钥匙及其安全提示牌;
2.2.5.7发现电梯运行事故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且立即报告负责人及学校领导;
2.2.5.8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2.2.5.9实施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的监督,对维保单位的维保记录签字确认。
2.2.6 门前“三包”工作
2.2.6.1 负责岗亭内及各校门口卫生工作,保持路面清洁,禁止乱倒乱扔等不文明行为。
2.2.6.2 维护校门口秩序,禁止摆摊设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挂等影响校容的行为。
2.2.7 负责学校各项活动的场地布置、活动所需物品的运送以及日常搬运工作,服从学校或物业经理日常管理等。
2.2.8 完成学校领导交待的其他任务。
2.3其他要求
2.3.1年龄:原则上年龄18—45周岁,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 cm以上。
2.3.2待遇:保安服务公司必须为保安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已在其他单位办理“五险”人员除外),扣除“五险”和其他费用后所发保安人员应发工资每人每月不得低于3000元,保安制服每季发放两套。
2.3.3食宿:学校提供住宿,原则上不提供早、中、晚餐。
2.3.4中标价格为包干价,不再增加任何费用,学校不再另支付保安加班、伙食补贴等一切费用。如遇突击任务需临时增加人员时,费用另行协商。
2.3.5保安员无条件接受教育局、学校双层管理。
2.3.6保安人员需通过学校审核,符合以下条件才能上岗:
①保安员持保安员证,消防控制室人员需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电梯安全管理员需持有电梯安全管理员证书,执证率必须达到100%;
②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良好团队精神,自愿从事保安工作;
③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保安业务知识和技能;
④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家庭成员及本人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疾病,无重听、口吃,无纹身;
⑤初中毕业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
⑥通过岗前培训;
⑦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三、项目其他说明
1、学校各类大型活动较多,安保公司根据校方的要求增派精干得力的安保人员参加支援,保障活动的安全圆满完成(但所产生的费用另计,具体费用标准双方可另行协商)。
2、对安保公司的违纪处罚:因安保公司责任造成财产损失、丢失,负责全额赔偿。
3、对安保公司安全防火的要求:严格管理工作人员,确保全年无一例安全防火事件,因安保公司管理不善,或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损失由安保公司承担。
4、对安保公司工作人员流动及必要的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保险和人员意外伤害、死亡保险办理及费用的要求:安保公司按规定购买社会险,其费用由安保公司自行承担。安保公司应建立和掌控劳务合同、个人资料、个人心理状况、高危工作期间安全防护措施的统计与收集工作,如因安保公司员工存在或发生盗窃、人身意外、网上追逃嫌犯、心理疾病等事件造成的损失,由安保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及赔偿。
5、对安保公司工作人员素质的要求:年龄45岁以下,身体健康,相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6、对保安人员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及健康状况的要求:统一着装,100%持证上岗,其费用由安保公司自行承担。
7、安保公司无对外收费权。
8、对安保公司履行报刊、邮件等的签收、登记、分发等工作要求:安保公司根据自身的需要订报刊、杂志,手续自理。
9、对安保公司的其他要求:应制定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泄密事故发生;所有工作必须有台账记录。
10、保安工作用房的提供情况:采购人提供保安人员工作及生活用房1间。
11、保安人员饮食安排情况:餐饮自理。
12、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与维修:安保公司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与维修以及过期设备的更换,费用由学校负责。
13、对安保公司运营绩效考核要求(与费用支付挂钩):具体见《安保服务考核实施细则》。
14、学校安排的突击性工作任务服从学校安排。
附件1:
长沙市特殊教育学校安保服务监管考评细则
为了便于管理和检查监督,更好的履行合同,在合同的基础上制定本安保项目考核标准。
项目 | 标准内容 | 分值 | 监管评分参考 |
(一) 基 础 管 理 (40分) | 1.安保公司制定有详细的安保管理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 5分 | 没有方案和计划扣5分,不符合要求扣1分。 |
2.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标准,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 | 5分 | 没有建立扣5分。不定整、不规范扣1分,未制订具体措施扣0.5分。 | |
3.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服装统一,工作规范,作风严谨。 | 5分 | 每发现1人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
4.消防设备设施档案资料齐全、分类成册、管理完善、查阅方便。 | 5分 | 每发现一项不齐全或不完善扣0.5分。 | |
5.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备符合合同要求,员工形象良好,遵守学校各项制度。 | 5分 | 组织不健全扣2分,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扣2分,员工管理不到位扣1分。 | |
6.及时与学校沟通,对学校安排的有关处理、联络、知会要及时跟踪、落实及反馈。 | 5分 | 重大问题不报告扣2分,沟通不畅影响工作扣2分,安排事项无反馈、无结果扣0.5分。 | |
7.定期向师生进行满意度调查、意见征询活动,对合理建议或意见及时整改。 | 5分 | 未做扣5分,未及时整改扣1分, | |
8.耐心礼貌地接受师生对报修、投诉、求助、建议、问询、质疑,并及时处理, | 5分 | 无处理扣1分,无相关记录扣0.5分。 | |
(二) 消 防 保 安 管 理 (60分) | 保安人员素质过硬、服务形象佳,业务能力精、服从有关部门的指挥领导。 | 6分 | 保安人员不听有关部门指挥、领导一次扣6分,形象不佳一个扣1分,业务知识不精通每个扣1分。 |
保安人员实行三级培训制,100%持上岗证。 | 6分 | 未实行或无上岗证每个扣1分。 | |
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按要求进行巡逻。 | 6分 | 每缺一个岗扣1分,巡更点一个未按时间巡更每次扣0.5分。 | |
固定岗位严格把控人员和车辆进出管理,文明礼貌执勤。 | 6分 | 岗位职责履行不好一次扣0.5分,出现严重失职一次扣1分。 | |
校区内的车辆停放有序,道路畅通,交通标志清楚,指挥正确。 | 6分 | 交通标志不清楚每处扣0.5分,指挥不当每次扣0.5分,车辆乱停放每辆扣0.5分。 | |
校园秩序稳定,有效制止不法行为他违章行为,没有监守自盗现象;无公公财物失窃现象。 | 6分 | 保安员自盗发现一次扣6分,校园内违法、违章行为未得到有效控制每次扣1分。 | |
消防管理符合国家消防管理法律法规,符合并通过消防局对重点消防单位的检查验收,不存在重大的消防隐患。同时制订有效的应急措施。 | 6分 | 消防管理工作符合国家消防管理法律法规扣2分,重大的消防隐患每处扣1分,无建立应急措施扣1分,不健全扣0.5分。 | |
建立消防管理责任制,建立义务消防队伍,每年定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技能培训,定期进行消防演习。 | 6分 | 未建立扣6分,不健全扣1分。 | |
消防设备完好,随时处于良好的性能,安全通道畅通,标志明显。 | 6分 | 标志不明显每处扣1分,设备性能差每件扣1分。 | |
盗窃案件、恶性治安事件发生率为0 | 6分 | 每发生1件盗窃达立案标准的事件扣6分,恶性事件每发生一次扣6分,并追究责任。 |
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执行
一、关事项说明
(1)中标人根据有关安保服务法规以及招、投标文件相关条款与招标人就长沙市特殊教育学校安保服务项目签订委托合同。
(2)中标人应树立“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为招标人创造一个安全、宁静、整洁、舒适的办公、生活环境。中标人实行安保服务的标准必须达到招标文件、委托管理合同设定有关要求。招标人定期对各品目服务进行考核评比,如达不到上述要求,采购人可要求中标人限期整改,通过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可终止委托管理合同并进行财务审计,由中标人承担损失并赔偿违约责任。
(3)招标人为中标人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等,分别在正式合同里约定。该办公用房在委托管理期限内由中标人免费使用,装修由中标人负责,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交给中标人,合同终止后10天内交回招标人。
(4)因中标人管理不善导致招标人(业主)财产受损或人身伤害的,中标人应给予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人须接受招标人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
(6)中标人应加强保密教育,严格遵守保密法规。禁止向有关企业和媒体提供或泄露招标人(业主)有关信息资料,否则,追究泄密的相关法律责任。
(7)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投标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人不对投标人因本次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和损失负责。
(8)本项目的安保服务质量考核,招标人将根据各品目的实际情况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一并签定《安保服务监管考评办法》。
(9)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在具体实施时各品目的内容和要求可能会有所调整,届时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认定。
(10)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分别到各项目现场踏勘,投标人若还有疑问或对招标文件所列内容有不同理解的,招标人将集中在网上答疑。
(11)采购人已设计、规划的,在招标文件中尚未列出的配套设备、设施、建筑物等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付款人:长沙市特殊教育学校(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完成合同约定服务任务,每季度第二个月的15号支付该季度的服务费用。
4、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分别到各项目现场踏勘,踏勘费用自理。
三、服务期限及考核
服务期限为三年,费用按季支付,甲方每季度根据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审核合格后支付前一个季度的安保服务费,之后以此类推,一般情况下前一个季度的费用在第二个季度的前15个工作日内支付。(考核办法详见附件一)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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