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融城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大数据交易所地铁宣传推广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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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策划立意
1.1、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
2015年我国就提出“国家大数据战略”,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化转型的政策不断深化和落地,2017年以来,“数字经济”已经连续四年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继续出台支持政策,全面推进“互联网+”,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数字经济发展前景十分广阔,逐渐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关键力量。
1.2、奋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创建现代化数字新湖南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湖南省“三高四新”战略,加快发展数字化经济,全面建设区域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更好地推动湖南数字经济产业在国家战略中的布局。
1.3、彰显融城核心城区担当,长株潭迈向更高水平一体化
十四五”开局,天心区委、区政府深入落实《长株潭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致力加快长株潭都市圈建设,打造全国重要增长极,提出了建设“智慧天心、融城核心”的总目标。天心经开区作为融城发展核心区,抓住机遇、积极响应,争当产业融城发展战略中成为排头兵,为长株潭一体化快速推进而奋斗。
二、相关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
详见采购计划明细列表
1、服务时间及地点
1.1、服务期限:2周
1.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负责对项目进行修改完善,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六、验收标准:1、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和长沙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长沙融城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首付款在上刊后十个工作日内,按中标金额费用的50%支付,剩余款项下刊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各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情况,综合考虑项目所需的设计及成果,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以及人工、管理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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