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舟上人家政府周转房电器设备招标公告
来凤县舟上人家政府周转房电器设备招标公告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来财采[2014]024号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的要求,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就来凤县舟上人家政府周转房电器设备进行二次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来凤县舟上人家政府周转房电器设备
二、招标编号:LFCG-2014-13a(2)
三、货物需求:电视机、空调、热水器等电器设备一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
4.1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
4.2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需的人员、资金、技术等能力,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应货物和在本地提供相关服务,2011年以来具有类似的项目业绩(附有效合同及履约证明),经营实力强,信誉良好。
4.3所投货物必须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若投标产品属于国家CCC强制认证的,必须提供CCC强制认证证书。
4.4电视机、空调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是已列入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该清单可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下载),请投标人打印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
五、联合体和关联企业投标
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六、报名办法及招标文件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4年5月3日起至2014年5月22日每天(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时、14:3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7.1凡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于2014年5月23日16:00时之前,向招标机构提交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45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7.2投标保证金应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等非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交纳银行帐号:开户行:中国银行来凤县支行;账号:********9392;户名:来凤县财政局财政专户。无论以上述任何方式交纳保证金的,都必须在2014年5月23日16:00时之前到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开具保证金收据和财政委托银行进账。凡不按时开具保证金收据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4年5月26日9:00时前交至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逾期送达、未密封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兹定于2014年5月26日9:00时在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公开开标。投标人代表必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其居民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否则,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采购人:来凤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熊健
联系电话:****-*******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来凤县武汉大道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宋杰、覃庆成
电话/传真:0718—*******
二○一四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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