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指引标志系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塔指引标志系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广州塔指引标志系统工程施工总承包交易公告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发包价达到穗纪字[2014]33号文规定的小额建设工程规模,广州新电视塔建设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分公司 现对广州塔指引标志系统工程施工总承包通过随机抽取(摇珠)方式,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塔指引标志系统工程

二、建设单位:广州新电视塔建设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分公司

联系人:段桂敏 联系电话:134*****875

三、项目地点:广州市各辖区内

四、项目概况:设计指引路径有:1、广州塔辐射范围标志指引路径2、华南快速及沿线出入口指引路径3、新光快速及沿线路口指引路径4、南沙港快速-科韵路及沿线路口指引路径5、北环高速-广深高速及沿线出入口指引路径6、广州南站至广州塔指引路径。工程数量为:立柱式标志杆共30套.其中规格为:89mmX4mmX5150mm 27套、规格为:89mmX4mmX4335mm3套。反光标志板共109块。其中1.8MX3.6M规格的53块、1.2MX2.4M规格的56块。。(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五、承包内容、规模和发包价:

1、项目编号:2014-00446X

2、承包内容:本项目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全套施工图纸、承包广州塔指引标志系统工程等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及招标过程相关资料所含全部内容。

3、本项目发包价为人民币417858.43元。

4、工期:60日历天,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六、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七、发布交易公告:从2014年5月4日00时00分至2014年5月8日23时59分。

注:交易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施工图纸、发包价。发布交易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如建设单位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公告发布时间,若因此交易时间发生变化的,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八、报名及递交报名资料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4日00时00分至2014年5月8日23时59分;现场递交报名资料时间为2014年5月9日09时00分至2014年5月9日11时00分,递交报名资料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部05号报名窗口(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注:公告截止次日起可接受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不少于2小时,现场报名结束后可进行摇珠。

九、摇珠时间及摇珠地点

1. 摇珠时间:2014年5月9日14时30分至2014年5月9日15时30分。

2. 摇珠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部第05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3. 摇珠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十、承包意向人合格条件:

1、承包意向人在广州市交通安全设施小额工程企业库中。

2、承包意向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符合穗建筑[2010]915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注:小型项目选择此项)。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必须满足:①年龄不满60周岁;②已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4、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承包意向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6、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8000元(注: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发包价的2%)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未在交易公告第十条单列的合格条件,不作为承包意向人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报名资料收取方式

本工程在报名时,由建设单位收取承包意向人提交的报名资料,并根据交易公告第十条的内容进行资料核对。提交报名资料完整、符合合格条件的承包意向人视为报名成功,可参加摇珠活动。

十二、摇珠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承包意向人的监督。

十三、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不足3家为交易失败。建设单位应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建设单位两次公告后,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仍不足3家的,建设单位可在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中随机抽取确定承包人。若无承包意向人报名,建设单位经集体讨论可从企业库中直接委托承包人。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发包价,承包意向人均应承诺按此价格承接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十五、潜在承包意向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交易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发布后三日内向建设单位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新电视塔建设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分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222号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十七、承包意向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工程施工图纸。

十八、建设单位须将交易公告报交易监督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附件为:

1、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2、承包意向人报名审核一览表。

广州新电视塔建设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分公司

附件一:

承 包 意 向 承 诺 及 声 明 函

致: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新电视塔建设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分公司

1.根据建设单位发布的项目广州塔指引标志系统工程的交易公告,我方已详细审查了全部交易公告及有关附件,并无异议。

2.遵照《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交易文件的交易须知、合同条款、标准和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承诺:

愿以人民币肆拾壹万柒仟捌佰伍拾捌元肆角叁分(小写:¥417858.43)(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壹万零玖佰捌拾玖元捌角玖分(小写:¥10989.89元);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人民币 玖仟玖佰贰拾贰元整(小写:¥9922元))并按上述合同条款、标准和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的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我方认同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即为我方报价所对应的工程量清单,结算时综合单价及措施费、规费费率均不予调整。若出现工程变更,我方将依照相关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及程序办理。

3.我方同意承包意向在交易须知规定的交易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承包意向有可能被建设单位接纳,获得承包资格,我方将受此约束。若建设单位需延长交易有效期的,我方同意延长。如果在交易有效期内撤回交易意向或放弃承包资格不予贵方签订合同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我方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4. 如果我方获得承包资格,我方保证按交易须知中规定的工期,完成并移交本工程,质量标准达到交易须知中的要求。

5.如果我方获得承包资格,我方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 ,项目负责人与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拟委派的安全员为 ,并按建设单位要求配备项目管理班子。如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更换项目班子成员,建设单位有权取消我公司的承包资格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6. 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任何我方报名的约束。

7.如果我方获得承包资格,我方将按照规定递交由建设单位认可、并在交易须知中规定金额的履约保函或保证金。

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建设单位的工程发包通知书和本报名资料、交易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9.如果我方获得承包资格,我方将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报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审批后实施。

10. 我方就参加本项目交易工作,作出以下郑重声明:

(1)本公司保证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2)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交易中不给其他单位挂靠,不出让交易资格,不向建设单位行贿。

(3)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报名资料核对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报名资料核对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4)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

(5)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交易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交易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6)本公司承诺:获得承包资格后按照《广州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穗建筑〔2014〕428号)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退出广州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小额工程企业库。

承包意向人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承包意向人报名审核一览表

工程名称: 承包意向人(盖章)

审核确认:建设单位接收资料人员与承包意向人代表对以下须提交的书面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建设单位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承包意向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3

企业资质证书

复印件

4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临时建造师需提供身份证),或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及本企业聘书,或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专业证明

复印件

5

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复印件

6

安全员C证

复印件

7

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原件

8

承包意向人提交交易保证金的凭证

复印件

9

结论

注:1、本表中需承包意向人提交的复印件每页均需加盖承包意向人企业公章,否则提交的资料视为无效,审核情况为不符合。

2、本表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承包意向人须留空,由建设单位核对后填写。审核情况填写“符合”或“不符合”,结论填写“报名成功”或“报名不成功”。

3、本表所有审核情况均为符合的,结论为报名成功。若有一项或以上审核情况为不符合的,结论为报名不成功。报名成功的承包意向人方能参加摇珠。

4、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承包意向人的代表。 两份表格中“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建设单位接收资料人员和承包意向人代表共同签署。

5、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料核对不符合的依据。




附件:
***************.pdf">广州塔立项文件(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处理表).pdf

***************.pdf">发包人声明.pdf

***************.doc">广州塔指引标志系统工程施工总承包交易公告.doc

***************.pdf">发报价公布函.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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