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数字化加工招标公告

档案数字化加工招标公告

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档案数字化加工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物资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参与供应商”)就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2. 竞争性谈判采购范围

公告附件: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货物需求一览表。

3. 参与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要求参与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能力。

3.1参与供应商及其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注册资本要求:注册资本要求在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2)投标人具有较强数字化加工和印刷装订技能。

(3)需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能确保驻场建设和售后现场服务响应。

(4)应具备必要的质量管理体系及管控手段等条件。

(5)本项目不中标后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和分包;

(6)参与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竞争性谈判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l 为本(批)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提供竞争性谈判采购代理服务的;

l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为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l 对于接受代理商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的;

l 被责令停业的;

l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整改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3.2各参与供应商均可就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进行参与响应。

4.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者,请于2014年4月30日至2014年5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注:各供应商在电汇购买标书后及时将电汇底单及标书购买信息传真至标书购买联系人(****-*******),以便标书购买人统计信息的准确性。)

4.2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附件,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5月16日上午10:00,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12号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竞争性谈判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应答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采取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在“” ()、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www.qhzbtb.gov.cn) 、“青海经济信息网”(www.qhei.gov.cn)上发布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将明确对参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等事宜。

7. 其他情况说明

“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需要找到一家服务单位能够按照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技术规范的要求,完成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近一年重要纸质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任务。扫描页数为100万页(估算)(大部分为A4幅面,主要以文书档案案卷为主),要求提供相应的档案文件级条目修补著录服务,有效挂接到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当前使用的国家电网公司版档案管理系统中。

(一)具体工作要求:

1、按照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档案数字化加工规范要求,保证整个数字化加工过程中数据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2、建立与操作流程结合的质量控制体系,对操作流程节点进行质量跟踪,能建立起有效的质量控制体系,保证加工过程中的质量;

3、保证整个加工过程中文档的保密,规范档案出入库交接、整理;

4、逐条录入索引信息,经质检合格后按照档案原始模式进行装订,恢复档案原始状态;

5、使用加工系统对文件进行自动识别并导出双层PDF;

6、成品文件按条目、全文信息完全对应,实现与数字档案管理系统的自动挂接,实现索引和图像页、电子文本与档案系统的有效对接。

(二)保密工作要求:

1、参与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保密管理的相关制度,履行相应的保密职责;

2、档案数字化加工后的各种影像、资料所有权属招标单位,各种统计资料、影像资料、光盘资料、纸质资料及各种清单等在项目结束时都必须完整移交;

3、档案数字化加工所用的计算机和设备必须组成专用网络,不得接入互联网和甲方电力专网。

4、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各项档案资料带出指定工作现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泄漏、传播;不得无故查看及讨论档案内容。

5、参与项目实施的人员不得有违法犯罪的记录,不得采用临时聘用人员。

6、乙方工作完成后,应在甲方的监督下销毁乙方设备中全部有关甲方的信息,同时,作业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光盘以及校对草稿,均交与甲方检查并处理。

7、乙方如有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相应的额度进行赔偿。

8. 联系方式

竞争性谈判采购代理机构: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12号

邮 编: 810000

开户银行:工行中心广场支行宁新分理处

开户名称: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 ****************525

联系人:杨红云 电 话:****-*******

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联系人:董淑娟 电 话:****-*******

财务联系人:张旭 财务电话:****-******* 电子邮件:wlztb@163.com

2014年4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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