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废旧车辆处理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废旧车辆处理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废旧车辆处理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旧物、废弃物或残渣 | ||
采购单位 |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
行政区域 | 兴隆台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12月16日15:29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盘锦市兴隆台区万豪国际综合楼A12#幢3层13号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2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5.392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楠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宁省盘锦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77*****777孙卫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万豪国际综合楼A12#幢3层1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废旧车辆处理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盘锦市兴隆台区万豪国际综合楼A12#幢3层1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JZB-PJ-2021-1203
项目名称: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废旧车辆处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最终签订合同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2)具备有效期内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3)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万豪国际综合楼A12#幢3层13号
方式:现场购买并领取采购文件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万豪国际综合楼A12#幢3层13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万豪国际综合楼A12#幢3层13号三楼招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概况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废旧车辆处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万豪国际综合楼A12#幢3层1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废旧车辆处理项目
项目编号:SJZB-PJ-2021-120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最低限价:5392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最终签订合同执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具备有效期内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
(3)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20日(谈判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8:30 至11:30 ,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万豪国际综合楼A12#幢3层13号
方式:现场购买并领取采购文件
售价:¥500.00每本,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万豪国际综合楼A12#幢3层13号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万豪国际综合楼A12#幢3层13号三楼招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一套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3、本采购公告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采购文件为准。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
联系方式:177*****777(孙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万豪国际综合楼A12#幢3层13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sjgc0427@163.com
开户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
账户名称: 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
账号:722 111 703 013 000 041 2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楠)
电 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
联系方式:177*****777孙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万豪国际综合楼A12#幢3层13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楠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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