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局专用车辆招标公告
管理局专用车辆招标公告
中龙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南岗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哈尔滨市南岗区城市管理局专用车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
一、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南岗区城市管理局专用车辆采购
二、项目编号:ZLGJ14HC0053
三、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四、采购范围:专用车辆采购。
五、标包划分:划分为三个标包,一标包: 二轮电动巡保车、电动三轮快速保洁车、电动三轮保洁车采购;二标包:四轮电动保洁车采购;三标包:电动环卫专用三轮车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货期:10日历天。
七、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且经营范围相符的合法企业;
3、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标准,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4、投标时需提供由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原件,且同一品牌(或同一生产厂家)仅能授权给一家经销商或代理商,以报名先后顺序为准;
5、须在哈尔滨市设有分公司或办事机构,必须具备专业技术支持和服务队伍(提供佐证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十、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4月30日至2014年5月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 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6楼报名室。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4、报名时需提供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本公告第七项中所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人民检察院犯罪预防科出具的本单位近三年《行贿受贿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等资料的原件及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清晰可辩)。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二、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南岗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中龙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闽江路222号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451—********
邮政编码:150000
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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