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2013年市级秸秆能源利用招标公告
沂水县2013年市级秸秆能源利用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沂水县农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大宇建设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沂水县2013年市级秸秆能源利用项目
项目编号:SDDYYSCG2014-0419
四、招标内容、数量
秸秆气化机组设备1套
(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营业执照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营业范围,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资格预审、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地点:山东大宇建设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沂水办事处(地址:山东省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一楼西区);
时间:2014年5月4日—2014年5月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招标资料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日期:2014年5月27日15:00
九、开标时间:2014年5月27日15:00
开标地点: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交纳(投标企业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于2014年5月26日15点前汇入以下账户,时间以保证金到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账户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沂水县2013年市级秸秆能源利用项目”,以其他账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
开户行:临商银行沂水支行
户名: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十一、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3*****899
2014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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