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粮油监督检测站进口设备采购项目-采购/资审公告
朝阳市粮油监督检测站进口设备采购项目-采购/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16 14:5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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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1300-03699
项目名称:朝阳市粮油监督检测站进口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金额:480,000.00元
最高限价:48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政策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7日至 2021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 13:30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 2021年12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朝阳市粮油监督检测站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建设路2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朝阳佳策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三段书香欣苑A座1504室
联系方式: 130*****888
邮箱地址: ********7@qq.com
开户行:详见采购文件
账户名称:详见采购文件
账号:详见采购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晶
电话:130*****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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