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报名公告(2021)渝五中法破委字第375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报名公告(2021)渝五中法破委字第375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报名公告 (2021)渝五中法破委字第375号 |
2021年12月16日 16:22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报名公告 (2021)渝五中法破委字第375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2日裁定受理(2021)渝05破申505号申请人张习巍对被申请人重庆鸿华运输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决定采取随机摇号方式产生破产管理人。现特此公告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请已进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第一分册、无法定申请回避情形、有意参与摇号的机构管理人在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报名申请(具体事项附后)。届时,我院将从报名的社会中介机构中随机摇号确定破产管理人。无人报名时,本案管理人按渝高法【2016】24号文件相关规定产生。 重庆鸿华运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鸿华运输公司)于1997年8月1日登记成立,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机关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注册资本108万元,现登记股东为王兴平(持股45.56%)、杨青(持股44.44%)、黄家玲(持股10%)。公司经营范围: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销售:百货(不含农膜)、建筑材料及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综合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不含劳务、人才、命理咨询);房屋租赁。(以上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重庆中鼎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10月12日出具的中鼎会师内审(2019)第283号张习巍专项审计报告显示,张习巍对鸿华运输公司享有应收款,…… 张习巍与鸿华运输公司、重庆鸿华盛安医药物流有限公司一案,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渝0103民初2340号民事判决,判决鸿华运输公司支付张习巍工资125,268.82元。张习巍与鸿华运输公司、重庆鸿华盛安医药物流有限公司经济补偿金纠纷一案,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渝0103民初4136号民事判决,判决鸿华运输公司支付张习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6,666.67元。前述判决生效后,张习巍申请强制执行,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分别于2019年11月6日、2020年2月14日作出(2019)渝0103执10864号之一、(2019)渝0103执10865号之一执行裁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重庆鸿华运输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破产清算的法定受理条件,故法院受理申请人张习巍对被申请人重庆鸿华运输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特此公告。 【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系统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0日16:00 3、摇号时间:2021年12月21日10:00 4、摇号地点:本院2035室(渝中区大坪经纬大道486号) 5、报名机构:已进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第一分册的机构 6、说明:根据我市疫情防控政策,各破产管理人暂不到院监督,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督办人:张雯、李迎 报名咨询电话:***-******** 破产庭联系人:谭学兰***-********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