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张水资源再生中心工程(一期)、容城县地表水厂二期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南张水资源再生中心工程(一期)、容城县地表水厂二期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南张水资源再生中心工程(一期)、容城县地表水厂二期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张水资源再生中心工程(一期)、容城县地表水厂二期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已由/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地点:南张水资源再生中心工程(一期)工程位于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南张特色小镇,容城县地表水厂二期工程位于容城县地表水厂南侧。(2)工程概况:南张水资源再生中心工程位于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南张特色小镇。北侧为金台西路延长线,东侧为安大线北延伸线,南侧为截洪河与荣乌高速公路。规划用地面积7.5公顷,大部分处理单元集中布置在地下箱体中,少部分建筑物需要布置在地上。设计规模为3.40万m3/d。工艺流程:进水-粗格栅-细格栅-曝气沉砂池-初沉池-AAO-磁混凝沉淀池-深床滤池-臭氧催化氧化-出水泵房-出水。容城县地表水厂二期工程设计规模为2.5万立方米/日,本期用地2.67公顷。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取水及原水泵房和地表水厂工程,净水工艺:预氧化+混合反应沉淀+气浮+超滤工艺。(3)服务期限:检测服务自合同生效后开始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检测人在此期间应全面完成合同内检测服务的所有工作。(4)质量标准:成果文件满足国家、地区、行业标准。(5)本项目相关单位:南张水资源再生中心工程(一期)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容城县地表水厂工程(二期)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张水资源再生中心工程(一期)、容城县地表水厂工程(二期)监理单位为:河北三元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张水资源再生中心工程(一期)、容城县地表水厂工程(二期)勘察设计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航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2.2招标范围:项目范围内根据现行验收规范规定、法律法规、检验试验规范规定及新区相关质量检测规定的所有需要检验、试验的项目,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回填土、路基压实度、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混凝土抗压抗渗、钢筋钢管等检测清单中所列的所有项目以及为保证工程质量所要求的其他检测服务等,并满足项目的竣工验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资质最低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①②两个条件:①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业务至少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建筑节能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工程(使用功能)见证取样检测);②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CMA认证范围应涵盖项目所有检测内容)。
??3.1.2业绩要求:业绩最低要求申请人近五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1个合同金额3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质量检测合同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具备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
??3.1.4信誉要求: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②近1年内(从申请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④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⑤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上述①~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3.1.5其他要求:1.基本资格要求申请人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a.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活动公正性;c.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d.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e.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全过程咨询人;f.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咨询机构;g.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比选咨询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h.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比选咨询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i.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j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k.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l.在近三年(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3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m.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n.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o.在近三年(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3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p.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申请人。q.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过程咨询单位,以及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r.不符合《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的。s.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t.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其他要求①见证取样检测工作必须在新区范围内完成,检测机构跨地区开展见证取样检测的,应在雄安新区范围内设有检测场所,该场所应取得资质认定或母公司资质认定涵盖该场所,该场所检测设备、人员应满足独立承接见证取样检测的能力;②检测机构跨地区开展非见证取样检测的,应在新区内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检测人员、自有设备、工作场所、技术管理、数据上传等应当符合新区开展相应检测活动的要求;跨省域开展检测业务的,应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要求进行备案。③申请人近五年(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5年)未出现过检测数据结果失真、对质量问题判断失误的现象或被有关部门通报。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2-17至2021-12-21,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采用电子邮件送达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申请人免费获取文件须至少提供《授权委托书》word版及盖章后的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名称”“申请人单位名称”“项目联系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移动电话”“电子邮箱”“项目联系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获取文件日期”,格式自拟,包含所要求的内容即可。】并发送至指定邮箱tianxl@sstc20.com,邮件标题注明“申请单位全称+(项目名称)文件获取”。由于邮件众多,为保证申请人能及时获取比选文件,若发送邮件的当天未收到比选文件电子版,请在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主动联系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如超过文件领取时间或未按照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导致无法领取文件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以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2-30 09:00 ,地点为 (1)递交方式:申请人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文件递交至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板正南大街23号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文件也可邮寄,采用邮寄方式的须在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邮寄地址为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板正南大街23号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邮寄联系人田晓岚,联系电话185*****326。(2)特别说明: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申请文件的,应确保快递员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文件送达邮寄地址,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邮寄文件的送达时间仅以快递员将文件确实交予采购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不以快递系统中显示的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签收快递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其余时间不确保可正常签收快递。因未在上述时间段内送达快递而导致申请文件递交失败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快递过程中申请人应对申请文件做好防护,由此造成文件损坏、密封破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3)逾期递交的、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的方式递交或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含因快递过程中造成密封损坏而不满足密封要求的)的申请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4)根据雄安新区疫情防控要求,进入雄安新区的人员需出示健康绿码、无中高风险地区行程码,并提供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位申请人务必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准备,否则由此导致的申请文件递交失败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xabidding.cn:13579/)、河北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hebeie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申请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概不负责。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奥威路6号地址: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邮编:

/

邮编:/
联系人:

姜经理

联系人:田晓岚、魏然
电话:

****-*******

电话:****-*******185*****326158*****653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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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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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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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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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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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第三方质量 检测服务 地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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