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张水资源再生中心工程(一期)、容城县地表水厂二期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南张水资源再生中心工程(一期)、容城县地表水厂二期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南张水资源再生中心工程(一期)、容城县地表水厂二期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张水资源再生中心工程(一期)、容城县地表水厂二期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已由/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地点:南张水资源再生中心工程(一期)工程位于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南张特色小镇,容城县地表水厂二期工程位于容城县地表水厂南侧。(2)工程概况:南张水资源再生中心工程位于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南张特色小镇。北侧为金台西路延长线,东侧为安大线北延伸线,南侧为截洪河与荣乌高速公路。规划用地面积7.5公顷,大部分处理单元集中布置在地下箱体中,少部分建筑物需要布置在地上。设计规模为3.40万m3/d。工艺流程:进水-粗格栅-细格栅-曝气沉砂池-初沉池-AAO-磁混凝沉淀池-深床滤池-臭氧催化氧化-出水泵房-出水。容城县地表水厂二期工程设计规模为2.5万立方米/日,本期用地2.67公顷。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取水及原水泵房和地表水厂工程,净水工艺:预氧化+混合反应沉淀+气浮+超滤工艺。(3)服务期限:检测服务自合同生效后开始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检测人在此期间应全面完成合同内检测服务的所有工作。(4)质量标准:成果文件满足国家、地区、行业标准。(5)本项目相关单位:南张水资源再生中心工程(一期)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容城县地表水厂工程(二期)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张水资源再生中心工程(一期)、容城县地表水厂工程(二期)监理单位为:河北三元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张水资源再生中心工程(一期)、容城县地表水厂工程(二期)勘察设计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航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2-17至2021-12-21,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采用电子邮件送达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申请人免费获取文件须至少提供《授权委托书》word版及盖章后的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名称”“申请人单位名称”“项目联系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移动电话”“电子邮箱”“项目联系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获取文件日期”,格式自拟,包含所要求的内容即可。】并发送至指定邮箱tianxl@sstc20.com,邮件标题注明“申请单位全称+(项目名称)文件获取”。由于邮件众多,为保证申请人能及时获取比选文件,若发送邮件的当天未收到比选文件电子版,请在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主动联系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如超过文件领取时间或未按照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导致无法领取文件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以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2-30 09:00 ,地点为 (1)递交方式:申请人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文件递交至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板正南大街23号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文件也可邮寄,采用邮寄方式的须在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邮寄地址为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板正南大街23号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邮寄联系人田晓岚,联系电话185*****326。(2)特别说明: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申请文件的,应确保快递员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文件送达邮寄地址,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邮寄文件的送达时间仅以快递员将文件确实交予采购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不以快递系统中显示的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签收快递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其余时间不确保可正常签收快递。因未在上述时间段内送达快递而导致申请文件递交失败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快递过程中申请人应对申请文件做好防护,由此造成文件损坏、密封破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3)逾期递交的、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的方式递交或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含因快递过程中造成密封损坏而不满足密封要求的)的申请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4)根据雄安新区疫情防控要求,进入雄安新区的人员需出示健康绿码、无中高风险地区行程码,并提供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位申请人务必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准备,否则由此导致的申请文件递交失败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xabidding.cn:13579/)、河北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hebeie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申请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概不负责。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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