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厅网络核心机房空调等系统改造(二次)招标公告

教育厅网络核心机房空调等系统改造(二次)招标公告

教育厅网络核心机房空调等系统改造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公告)
教育厅网络核心机房空调等系统改造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公告)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受辽宁省教育厅机关委托,对教育厅网络核心机房空调等系统改造(项目编号:LNZC********693)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报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教育厅网络核心机房空调等系统改造。
本项目采购内容不分包,供应商对所有采购内容必须进行全部谈判报价,否则其谈判报价无效。
采购内容:机房新风净化机,UPS电池,精密空调采购及安装。
二、合格报价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报价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如果供应商不是机房新风净化机和精密空调产品的制造厂商,供应商须提供制造厂商针对项目授权书原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领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谈判文件即日起至2014年5月12日在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始发售 (每日9:00-11:00;13:30-16:00,节假日除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本,如需邮寄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A:营业执照副本
B:资质证书副本
C: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D: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E:身份证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递交报价文件及谈判地点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2014年5月13日14:00 (北京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及谈判地点: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开标室,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竞争性谈判报价会。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教育厅机关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
联 系 人:季宇
采购代理机构: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21-1地王国际大厦1112室
项目联系人:车佳忆
联系电话: ***-********-***
邮箱地址:sybid001@163.com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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