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凤县交通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采购公告

[交易公告]凤县交通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采购公告

凤县交通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凤县交通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已由凤县财政局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凤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资格预审公开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凤县交通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2.2、项目规模
凤县交通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1 项,预算金额:27687.12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316 国道柴关岭隧及引线(凤县段)工程,全长5.127公里,路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40KM/小时,路基宽度10.0米;316 国道凤县酒奠梁段改建工程,全长10.139公里,路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40KM/小时,路基宽度10.0米; 红唐双公路李家庄至双石铺段改建工程,对旧路进行提升改造,全长34.413公里,全线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30KM/小时,K31+750~K62+475段路基宽度7.5米,两侧设0.25米路边石,路面满铺;K62+475~K66+158.295段路基宽度8米,里面铺面。建设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隧道工程、平面及立体交叉工程、公路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辅助性工程等。
2.3、项目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凤县
2.4、投资估算
依据《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316国道柴关岭隧道及引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陕发改基础【2018】113号及《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316国道凤县酒奠梁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陕发改基础【2013】205号 批复文件,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 27687.12万元。
2.5、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凤县交通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凤县人民政府指定凤县交通运输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工作,作为投资协议签约主体,将与社会投资人签订投资协议。中标后,社会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等工作,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主体资格
申请人可以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本条中简称“独立申请人”),也可以是不同法人实体或合伙企业组成的联合体(简称“联合体申请人”)。申请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联合体申请人必须明确一家牵头单位(简称“联合体牵头人”)。
3.2、 施工资质要求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工程可以选择全部自行施工或部分自行施工。自行施工的部分需在投标时明示,不自行施工和没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开招标。本项目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中承担施工的成员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包括:
3.2.1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审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绩经验
2016年 1月 1日至今在国内参与完成1项类似项目投融资、施工及运营业绩(如为联合体申请人,联合体成员业绩可以累计)。
3.4、财务要求
本项目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3.4.1、针对独立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可用的银行授信额度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或获得银行针对本项目的贷款意向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并提交正式的银行贷款意向书面材料。
3.4.2、针对独立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出具资格审查前一周内人民币5300万元银行存款证明。
3.4.3、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三年(2018~2020年)每年均为盈利, 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水平和银行资信状况良好;2020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5%(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此项要求);
3.4.4、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各方重大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其他不良状态。
3.5 商业信誉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各方商业信誉、信用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5.1 未被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 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
3.6、其他事项
3.6.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申请,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名。
3.6.2、以联合体参加申请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的采购,也不得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采购;
3.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单一申请人或者不同联合体的成员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申请人应提供申请人股东结构证明的工商登记备案材料或其他合法有效证明;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具备条件的申请人, 请于 2021 年12月17日至 2021 年12月23日 ,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2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西安市未央区湖北大厦2号楼1501室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凡具备条件的申请人,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5.2.1 独立申请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
原件以及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
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5.2.2 组成联合体参与的申请人持①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持牵头单位介绍信;②联合体全体成员单位授权牵头单位人员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授权书原件 (授权书格式详见招标人网站公告附件) ;③经办人身份证; ④联合体各成员 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上述③~④证件的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3 文件售价:免费提供,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6、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2 年1月11 日10时,逾期送达或递交文件数量、包封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6.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室 。
7、监督机构
监督部门:宝鸡市交通运输局、凤县财政局。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xggzyjy.cn/)、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宝鸡市凤县双石铺镇天水路
联系人: 李工
电 话:153*****136

招标代理机构:鸿民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湖北大厦2号楼1501室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5*****552

2021 年12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会资本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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