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复点业务点钞机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复点业务点钞机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复点业务点钞机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货币处理专用设备/其他货币处理设备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行政区域天津市公告时间2021年12月16日17:08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海泰大道36号(海泰精工国际)E3座102室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2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31.5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海玲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时老师 ***-********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众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海泰大道36号(海泰精工国际)E3座1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谢海玲 ***-********-****

项目概况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复点业务点钞机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西青区海泰大道36号(海泰精工国际)E3座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2021-ZC-037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复点业务点钞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日历日按合同规定时间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截止时间至评审结束“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6.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B.针对本项目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截止时间至少1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海泰大道36号(海泰精工国际)E3座102室

方式: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于规定获取文件的时间内每日9:00-11:30,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海泰大道36号(海泰精工国际)E3座1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海泰大道36号(海泰精工国际)E3座1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17号        

联系方式:时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众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海泰大道36号(海泰精工国际)E3座102室            

联系方式:谢海玲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海玲

电 话:  ***-********-****

 

标签: 点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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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众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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