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努力提升税务信息的辐射力和信息传递的有效性,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拟采购2022年度【天津税务】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服务项目,欢迎合格的服务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及预算
(一)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2022年度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人民币42万元整。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述
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实际需求,以做好纳税服务和税收知识传播普及为目标,汇总梳理最新税费政策和服务举措,制作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税收宣传品,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缴费人,实时查询税收政策和有关涉税信息、宣传辅导涉税业务,充分发挥税收宣传阵地作用。
(二)服务时间及方式
项目需驻场服务人员3名,驻场时间为2022年1月至12月。
(三)业务需求
1.内容编辑与制作。根据需求提供设计文案及思路,编写脚本,使用专业制作工具进行综合编辑,完成图文排版、长图、音视频文件等成品及封面制作,设计标准符合政务新媒体要求。
(1)图文排版、海报、长图设计
根据文章内容,进行公众号封面头图、次图的制作,要求图片内容与文章内容相适配,并达到美观效果。寻找适合推文的图片、GIF作为配图,增加内容生动性并建立相应的素材库。全年重要节日、纪念日等,结合税收政策制作主题海报。
(2)音视频制作
根据【天津税务】微信公众号的整体风格及文案内容,设计视频脚本和拍摄计划,搜集视频素材。具备较强摄影能力,熟悉镜头语言和镜头组接方式,能够按照项目需求配合完成视频拍摄。熟练操作AE、PR、PS、AI等影视后期制作软件;对视频逻辑、节奏、情绪渲染有较好的把控能力,能够完成对视频的后期处理。根据相关素材完成音频制作,要求使用专业音频制作软件,作品音质清晰,音调自然,提供多类别人物音色选择。
2.内容审核与发布。对编排内容进行文稿审核及校对。每周至少发布原创推文7—12篇。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发布推文,保证时效性。
3.数据统计与维护。汇总梳理每日推送内容,完成推文数据库更新;定期统计公众号运营相关数据并出具运营情况分析报告。
4.服务人员除具备新媒体专业知识和技能外,还应具备一定的政治和时事敏感性,以及基础税务知识,熟悉我市纳税人端涉税系统操作流程,同时遵守相关保密规定及其它要求。具有政务部门驻场工作经验者为佳。
5.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要求,公开内容错误或不符合国办要求产生负面影响的,量化扣减服务费用;原创作品在主流媒体、有影响力的公益平台、重要公共场所等进行宣传播放,产生积极社会影响的,酌情予以奖励,奖励标准不超过合同支付总金额。具体量化标准由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制定。
三、服务商资格及相关要求
(一)实质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请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的证明材料);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请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相关材料请加盖单位公章。
四、采购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采购程序
1.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成立采购小组,制定评价标准,采取“非接触式”报名和评审方式;
2.通过快递接受参加单位的报名表及《应答报告书》等相关材料;
3.召开采购会议,采购小组就报名参加的服务商所提交包括资格条件、报价、项目实施方案、回应业务需求等内容的《应答报告书》进行审议,对存在疑问的通过电话方式单独问答;
4.择优确认服务商;
5.签订服务合同。
(二)时间安排
1.2021年12月20日12:00前,将加盖单位印鉴的《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2022年度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项目参与报名表》(见附件)及《应答报告书》快递至指定地址,收件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622室),收件人:张茹。
2.2021年12月21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在门户网站公布评审结果。
五、其他
有意参加企业如对此公告存在疑问,可在工作时间以电话方式联系我们,联系人及电话:张茹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对本次采购拥有最终解释权。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21年12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微信公众号 运营服务 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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