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妇幼保健院移动式数字放射成像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移动式数字放射成像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88474
项目名称:辽宁省妇幼保健院移动式数字放射成像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00,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00
采购需求:
移动式数字放射成像系统设备技术规格要求 |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项为必须满足项,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
序号 | 技术和性能参数名称 | 招标参数要求 |
1 | 功能需求 | 用于通过X射线对人体骨骼、头颅、胸部、腹部、四肢及其他身体部位进行检查和观察静态X射线摄影图像。可对患者进行坐位、站位或者卧位的图像采集操作。 |
2 | 主要技术规格和要求 |
2.1 | 高压发生器 |
★2.1.1 | 最大输出功率 | ≥30kW |
2.1.2 | 最大输出电流 | ≥300mA |
2.1.3 | 管电压可调范围(不可小于该范围) | 40~150KV |
2.1.4 | 最大毫安秒 | ≥600mAs |
2.1.5 | 最大曝光时间 | ≥10s |
2.1.6 | 最大逆变频率 | ≥200kHz |
2.2 | X线球管 |
2.2.1 | 球管大焦点 | ≤1.2mm |
2.2.2 | 球管小焦点 | ≤0.6mm |
2.2.3 | 阳极热容量 | ≥300KHU |
2.2.4 | 阳极旋转频率 | ≥50Hz |
2.2.5 | 可通过皮尺测量床旁拍照的距离 | 具备 |
2.3 | 机械装置 |
★2.3.1 | 机架类型 | 竖直可伸缩旋转立柱+水平伸缩臂 |
2.3.2 | 机体移动方式 | 电动助力 |
2.3.3 | X射线管组件绕垂直轴旋转角 | ≥-270°~+270° |
2.3.4 | X射线管组件绕水平轴旋转角 | ≥-120°~+120° |
2.3.5 | 球管焦点离地面最大距离 | ≥2000mm |
2.3.6 | 球管焦点离地面最小距离 | ≤700mm |
2.3.7 | 水平臂伸缩行程 | ≥500mm |
2.3.8 | 有线曝光手闸开关 | 具备 |
2.3.9 | 机身微动调节功能 | 具备 |
2.3.10 | 防碰撞感应器和紧急制动装置 | 具备 |
2.3.11 | 推行过程鸣笛提醒功能 | 具备 |
2.3.12 | 机身最大宽度 | ≤600mm |
2.3.13 | 机身最大长度 | ≤1200mm |
2.3.14 | 球管处于停泊位时机身高度 | ≤1300mm |
2.4 | 机体内部蓄电池系统 |
2.4.1 | 蓄电池类型 | 锂电池 |
2.4.2 | 单次充满电最大续航里程 | ≥80km |
2.4.3 | 单次充满电可支持最大曝光拍摄次数 | ≥800次 |
2.5 | 移动式智能终端 |
2.5.1 | 移动式智能终端为独立平板电脑控制系统,该系统含有专用平板电脑一台和控制软件,集成了无线可视化曝光系统和语音交互系统,并且该系统可以和主机体通讯,显示主机的推行信息。 | 具备 |
2.5.2 | 支持远程视频监控,用户可以远离患者,通过远程视频监控确认患者实时状态功能 | 具备 |
2.5.3 | 支持无线曝光功能 | 具备 |
2.5.4 | 曝光后拍摄图像预览功能 | 具备 |
2.5.5 | 集成语音交互系统 | 具备 |
2.5.6 | 远程曝光参数调节功能(根据需要调整kV和mAs参数) | 具备 |
2.5.7 | 辐射剂量水平警示功能 | 具备 |
2.5.8 | 机身爬行坡度显示功能 | 具备 |
2.5.9 | 机身行进速度显示功能 | 具备 |
2.5.10 | 剩余续航里程显示功能 | 具备 |
2.5.11 | 球管角度值显示功能 | 具备 |
2.5.12 | 集成条码扫描登记患者信息功能(非单独条码扫描枪) | 具备 |
2.6 | 无线移动平板探测器 |
2.6.1 | 探测器尺寸 | ≥14×17英寸 |
2.6.2 | 探测器材料 | 非晶体硅+碘化铯 |
2.6.3 | 无线平板像素尺寸 | ≤130um |
2.6.4 | A/D转换率 | ≥16bits |
2.6.5 | 采集距阵 | ≥2800×3400 |
2.6.6 | 平板重量(含电池) | ≤3.5kg |
2.6.7 | 电池充满电所需时间 | ≤3小时 |
2.6.8 | 探测器厚度 | ≤16mm |
2.6.9 | 表面最大承重 | ≥300kg |
2.6.10 | 数据传输方式 | 无线WIFI |
2.7 | 图像处理系统 |
2.7.1 | 主机工作站操作台内存 | ≥8GB |
2.7.2 | 主机工作站操作台硬盘 | ≥250GB |
2.7.3 | 具备无线、有线双模式数据传输 | 具备 |
2.7.4 | 触摸操作屏尺寸 | ≥15英寸 |
2.7.5 | 显示器分辨率 | ≥1280x1024 |
2.7.6 | 支持与RIS和HIS系统的集成 | 具备 |
2.7.7 | 支持自定义患者列表显示 | 具备 |
2.7.8 | 按照器官进行摄影检查 | 具备 |
2.7.9 | 最大可储存图像数量 | ≥10000张 |
2.7.10 | 图像基本后处理功能,如图像预览、缩放、窗宽/窗位调整、标注、反色、翻转、旋转、输入文本、长度测量及校正、裁剪功能、感兴趣区域及角度测量 | 具备 |
2.7.11 | 支持DICOM3.0,包括: DICOM Send, DICOM Print, DICOM Storage commitment, DICOM Query/Retrieve DICOM Worklist/MPPS | 具备 |
★2.8 | 移动DR须配备整机NMPA认证。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到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报价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提供)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附件或附页,有效期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7日 08时30分至2021年12月21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将密封备份文件(光盘或U盘)递交到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将密封备份文件(光盘或U盘)递交到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及二次报价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56号甲2五楼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市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付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