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宇香缇美郡二期7#、8#住宅楼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华宇香缇美郡二期7#、8#住宅楼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华宇香缇美郡二期7#、8#住宅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宇香缇美郡二期项目已由吴发改核准【2013】6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贷款,招标人为陕西华宇实业有限公司吴忠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7#、8#住宅楼土建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吴忠市同心街东侧、世纪大道南侧。
2.2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
2.3招标内容: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42076.04㎡,其中:7#住宅楼建筑面积为21978.78㎡,地下一层、地上24层,剪力墙结构;8#住宅楼建筑面积为20097.26㎡,地下一层、地上18层局部24层,剪力墙结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需具有本单位注册房建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外地企业须提供进宁备案登记证,在本单位注册房建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市场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和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4月30日8:00至2014年5月7日18::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nxzb.com.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2凡具备上述条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报名时需上传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等资料的扫描件,外地施工企业需提供进宁分公司备案登记证。被委托人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人员,并提供该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并提供当地(市、县、区)人民检察院出据的无行贿受贿记录证明报名。
5、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开标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华宇实业有限公司吴忠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天雨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A座25层
邮 编:751100 邮 编:750001
联 系 人:胡武刚 联 系 人:张翠娟 贺彦霞
电 话:186*****677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nxtyzb@126.com
网 址: 网 址:http://www.nxtyzb.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行宁夏区分行
账 号: 账 号:********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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