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招标公告

平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招标公告


平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8日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1CCS00060

项目名称:平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90000元

最高限价:690000元

标项1: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为了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发〔2018〕29号)、“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加快营造“六最”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厅字〔2018〕42号)”,深入贯彻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区域性气侯可行性论证工作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0〕63号)文件的要求:选择山西部分开发区(园区)开展区域评估,组织编制气候论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0号)、《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8号)、《山西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办法(试行)》(晋工改办字〔2019〕12号)、《山西省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19〕32号)、《山西省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行动方案》(晋政办发〔2019〕41号)、《山西省气象局关于做好开发区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的函》(晋气函〔2019〕59号)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开发区、工业开发区等城市规划、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应当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本次论证的范围,一区两园(即:龙川工业园区、张庄新型工业园区)

2、服务内容

(1)项目踏勘、资料收集

①地面观测(包括气温、风、降水、相对湿度、日照时数、天气日数等):国家气象站应收集至少30年气象资料,且需包括最近5年的气象资料;进行气象要素极值推算时应收集气象站建站以来的所有资料;区域气象站资料收集近3-5年资料作为补充资料。②历史气象灾害资料(大风、暴雨、低温、冰冻、冰雹、雷电、大雾等),卫星遥感影像,闪电定位资料,地理信息资料,淹没模拟资料等。

(2)报告编制

(3)报告评审及验收

编制的技术报告及时提交审查申请,省级气象主管机构组织的相关领域专家论证报告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评审专家要对论证报告终身负责,论证报告通过评审后再提交使用。

(4)报告印刷及成果交付

得到批复后的论证报告,编制方需提供纸质报告五份,简本及PDF版;按开发区要求随时提供后期服务和及时支持;向省级气象主管机构提供全部数据和成果资料。

3、服务标准:达到行业验收标准合格。

4、服务要求:依据采购单位要求提供服务。

5、合同履约期限:180日历天。

6、技术保障要求:

采用的技术方法应当符合现行的国家或有关行业、地方标准、规范和规程,满足以下要求:

①编制工作大纲。承担单位应当依据《区城性气候可行性论证技术指南》编制工作大纲。

②实施过程监督。承担单位应当加强质量管理,并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③开展报告评审。承担单位应及时提交论证报告审查申请,报送相关审查材料。省级气象主管机构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论证报告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评审专家对论证报告终身负责。论证报告通过评审后方可提交使用。

④成果交付。承担单位应当及时向委托部门提交论证报告,并提供后期服务和技术支持。同时,应向省级气象主管机构提供全部数据和成果资料。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23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

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

(2)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8日9: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2月28日9:00(北京时间)

(2)地点:平定县行政审批局办公大楼五楼5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信息在山西省唯一指定省内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发布。

(2)有关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3)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①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

②供应商应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事项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

③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

④开启时间起30分钟内供应商可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投标无效。

⑤潜在供应商对此公告或对所获取的采购文件有异议的,须在法定质疑期限内,将质疑函线上提交至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纸质质疑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地 址:平定县冠山镇红卫村平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 康婕

联系方式:132*****777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平定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平定县行政审批局办公大楼五楼555室

联系方式: ****-*******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苗赵雪蓉

电话: ****-*******


标签: 技术开发 可行性 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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