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海口供电局台区光纤通信试点改造采购公告-海南省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海口供电局台区光纤通信试点改造采购公告-海南省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海口供电局台区光纤通信

试点改造(二次采购)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海口供电局台区光纤通信试点改造(二次采购)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工作,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请按照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进行报价响应。

1.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海口供电局台区光纤通信试点改造(二次采购)

1.2采购编号:****************

1.3采购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4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1.5采购分类:专项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采购代理机构: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1.9采购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起90天(日历日)

1.10项目是否限价:否

2.采购范围

2.1采购范围描述:2021年海口供电局台区光纤通信试点改造:对海口供电局秀英油库公变、百货仓公变、海口市桥隧管理有限公司专变进行光纤通信改造,敷设48芯光纤,每个台区作为一个光纤节点,在每个节点处均安装一个定制的不锈钢低压配电箱,用于安放ODF箱和光电转换设备等设施,提升电能量数据传输的安全性、稳定性。改造完成后,负控和配变终端原有的无线公网通道将不再使用,且负控终端的自动抄表率需达到月度日平均100%,配变终端自动抄表率不应低于月度日平均99.5%及以上。

2.2标的物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编号

名称

概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工期

备注

1

1

2021年海口供电局台区光纤通信试点改造

35.7997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

注:1.报价方式:本次采购标段1为下浮系数报价,下浮系数大于等于0%的为有效报价,下浮系数大于15%的,须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或成本分析报告不合理的,视为无效报价。

2.合同签订:建设单位按项目施工费估算价×(1-中标下浮系数)做为合同暂估价,与中标单位签订正式合同。

3.结算方式:以竣工验收核定的工程量为依据据实结算,工程结算价=经第三方工程造价审价单位审定的工程结算造价×(1-中标下浮系数)。

4.全部标段:包工、部分包料。建设单位提供物资即项目甲供物资范围划分按照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最新文件:《关于明确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电网工程甲供物资范围的通知》(海南电网供应〔2021〕3号),其余设备、材料采购由中标人负责。如有双方未界定清楚部分,在项目开工阶段,由建设单位书面或签证明确,做为结算依据。

5.结算取费依据:工程竣工结算时根据双方最终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按照《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2020年版)》《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定额估价表(2020年版)》《电网拆除工程预算定额估价表(2020年版)》《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工程取费调整指导意见(2020年版)》定额的取费标准调整进行结算。

3.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报价截止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4

供应商是企业单位的,必须提供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所得到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得到的信用信息报告出具日距离报价截止日期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

5

供应商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承包商资信档案中没有不合格记录,且未被工程所在地政府、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或终止投标资格。

6

具有2018年至今相同(或以上)电压等级的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合同封面、金额页及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7

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已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机电专业),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供应商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报价截止之日前6个月的社保证明(以上证件及文件,均应提供清晰的证件封面及相关内容的复印件)。

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 联 标 的/标段

1

供应商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021年海口供电局台区光纤通信试点改造

4.采购文件获取

本项目采购人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1年12月16日17时00分00秒2021年12月20日17时00分00秒下载加盖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电子章的电子版采购文件,过期无法获取。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为避免耽误采购文件购买及响应,请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建议提交登记信息时优先选择“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海南):********00转1

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收取采购文件工本费。

5.响应文件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1)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并以此为准。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无需制作、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

(3)商务响应文件、技术响应文件与报价文件均以标包(标段)为单位递交。

5.2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1年12月16日17时00分00秒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7日10时30分00秒

逾期送达/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

5.3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采购)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供应商)在招标文件(采购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投标人(供应商)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采购工作组)对其作否决投标(响应)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采购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经查实投标人(供应商)存在围标串标情形的,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6.谈判会议时间及形式

6.1 谈判会议开始时间2021年12月27日10时30分00秒

6.2谈判会议形式及工具

(1)会议形式:远程视频谈判会议。

(2)会议工具:采用“腾讯会议”APP。

6.3参加谈判会议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份(视频核查原件;若不授权委托,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校核);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委托)一份(视频核查原件,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校核);

(3)专用章(数字证书)效力证明文件一份(如使用则视频核查原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工作采取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开展,采购公告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发布。

8.采购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1) 采购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2号

(2)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

联系人:

电话:********00转2(法定节假日除外)

9.监督和投诉

9.1投诉书内容及无效投诉情形

(1)投诉书内容:

①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投诉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被投诉人的名称;

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及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2)无效投诉情形:

①非受理渠道(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及采购公示等文件约定之外的受理渠道),且非经由受理供应商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认证电子邮箱(供应商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记的或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提供的电子邮箱;其他利害关系人未完成供应商登记或未在采购项目响应的,需按有效投诉要求提供利害关系证明材料)投递的业务异议类投诉举报材料;

②投诉人不是投诉项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③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④投诉书未署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单位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的;

⑤超过投诉时效的;

⑥已经做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9.2投诉举报渠道

(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受理涉及采购业务质疑和投诉。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供应商服务大厅

邮政编码:571199

联系电话:********00转2(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邮箱:********012a5b5c********07">[emailprotected]

联系人:云工

注:澄清质疑不属于投诉范围。对采购文件提出的澄清质疑,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提出需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前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按要求提交,请勿在上述邮箱(*******a***************c414d4f">[emailprotected])提交。

(2)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受理涉及采购业务举报。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监督室

邮政编码:571199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f7f6b226f62">[emailprotected]

联系人:苏先生

(3)采购人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受理采购有关人员涉嫌违规违纪违法、失职渎职的投诉举报。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2号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督部(纪委办公室)

邮政编码:570203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emailprotected]

联系人:钟先生

9.3未按上述受理渠道发送的质疑、异议、投诉等函件,受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和回复。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给采购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一年内不得参加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采购活动。

对于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采购人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追责及处罚。

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6日


,海南,海口

标签: 光纤通信 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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