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看守所警用装备招标公告
县公安局看守所警用装备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公安局看守所警用装备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平公交采单〔2014〕9 号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
行政区划 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
公告类型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14-05-04 14:30
采 购 人 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平武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拟定供应商名单 四川凯奇通经贸有限公司
各包描述 附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单一来源资格条件 1. 合格的谈判供应商应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的条件。 2. 参加单一来源的人员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若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其授权代理人参加谈判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外同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必要时出示原件)。 3. 单一来源供应商严格按下列内容和顺序自编目录后装订成册,缺少下列任何一项文件,单一来源供应商将承担其报价无效的风险,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谈判供应商自负。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部分:单一来源函(格式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单一来源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项目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3”)、售后服务承诺及服务计划(必须以条款形式书面承诺)。 4. 单一来源供应商应按单一来源文件中的相关技术要求提供产品。 5. 单一来源供应商必须认真填写“项目报价明细表”(内容要求真实诚信,字迹清楚,不得有遗漏),所报价格是满足单一来源文件所有条件的价格。 6. 单一来源供应商在单一来源会开始前向平武县公安局提交保证金现金人民币600.00元,对未交纳保证金者视为自动放弃报价权利。单一来源会结束后,若未成交,保证金当场退还;若单一来源成功,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履行合同七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不予退还: (1)开始谈判后单一来源供应商撤回其报价文件;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3)成交后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 (4)签订合同后未能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的; (5)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查实的。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发售。
采购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14-05-05 09:00到2014-05-11 17:00
采购文件售价 文件售价:200元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 平武县公安局
洽谈时间 2014-05-19 14:00
洽谈地点 平武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5)楼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平武县公安局 联系人:牟先生 电话:****-*******(节假日除外)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平武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曹先生电话:(0816)*******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无
备注 投诉举报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9*****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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