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采购《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智慧文旅服务平台提升改造项目》造价评估服务的公告

关于公开采购《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智慧文旅服务平台提升改造项目》造价评估服务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宁发改高技〔2019〕444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21〕31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文件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化项目的申报、价格评审、验收审查、质量管控和管理,现对2022年待建信息化项目面向社会招标采购第三方造价评估服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本附原件,副本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2.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营业范围包含系统集成或技术咨询相关业务);(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加政府采购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近三月任意一月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正本附原件,副本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5.“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记录截图。 (截图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服务内容

1.供应商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相关要求,立足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目标和责任。以应用为导向,根据需求,结合国家、国内外政策导向和先进城市做法,依据项目背景、招标书、投标书、项目合同、需求说明书、功能说明书及项目交付成果等经核实的项目信息资料,对项目预算进行评估测算,最终出具项目纸质版《评估报告》三份。

2.供应商组织信息化方面专家对项目方案进行评审。根据项目所涉及的领域、建设背景、建设依据、信息化现状、采用的技术、投资效益、产生的社会效益等多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最终出具项目纸质版《专家评审意见》三份。

三、服务要求

1.软件及信息化项目的费用评估,重点加强交易过程关键节点技术审核,对项目中的技术重点、技术要求等相关环节内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和风险性等方面的审查,确保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合法合规,同时协助甲方分析解答质疑。

2.在项目投资决策前,通过对项目有关工程技术、经济、社会等方面的条件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对各种可能的技术方案进行比较专家论证,对投资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预测和判断,以考察项目技术上的先进性和通用性,经济上的合理性和持续性,以及建设的可能性和可行性。具体是对项目所涉及的领域、投资的效益、采用的技术、所处的环境、产生的社会效益等多方面进行全面的评价,以便能够从技术、经济和社会等多角度进行专家评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建设必要性

评审拟投资建设项目是否符合相关的产业或行业相关政策,并考察主管部门自身的建设需要,以判断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技术可行性

评审拟投资建设项目在当前市场的技术、产品条件限制下,能否充分利用现有的基础设施和已建应用系统实现项目的目标、功能和性能,能否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整个项目。

(3)运行环境

从用户单位的硬件(包含系统软件)平台、数据资源积累、管理体制、管理方法、规章制度等多方面进行专家评审,以确定项目在交付以后,是否能够在用户单位顺利运行。

3.其他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项目有关要求,做好本项目的评估服务工作。若供应商存在可能影响评估公正、公平的情形,不得作为该项目的造价评审机构。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履行保密义务。对项目实施中涉及的有关信息保密,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将项目实施过程中接触到的相关信息、档案泄露给第三方。未经采购人授权,供应商不得与项目建设单位、项目承建单位接触。

四、预算及服务期

1.项目预算:3万元(人民币)

2.《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智慧文旅服务平台提升改造项目》造价评估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

五、评审和项目执行

1.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成立采购第三方造价评估项目评审组,对项目投标书进行统一时间、统一评审。

2.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方法,依据评分排名确定项目执行单位。

3.经评审确定项目执行单位后,将在宁夏回族自治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http://whhlyt.nx.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1天。

4.公示结束后,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与项目中标商签订委托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项目费用。

5.项目评审实施专家回避制度。供应商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投标书的同时,由供应商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和理由。项目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

六、投标书递交须知

1.标书密封:

(1)采用A4纸,每份投标文件单独装订一册,标明正、副本。(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拆换的装订方式)

(2)投标文件正副本各一份、一并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行政公章。

2.投标书递交至:

地 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路375号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信息中心303室

联系人:石瑞东 电话:****-*******

投标书递交时 间:2021 年 12 月20日上午 8:30 整开始至 2021 年 12月27日下午 16:00整截止。

七、评分标准(100分)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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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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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 投标报价) ×10 。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12分。(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

企业认证

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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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具备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0000的得5分,没有得0分;

2.投标人具备信息系统审计资质得5分,没有得0分;

3.投标人具备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得5分,没有得0分;

4.投标人具有软件造价评估服务能力证书或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满足一项得10分,本项满分10份,没有不得分;

(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实施团队及实施人员能力资质要求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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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全国信息化专业技能(CCAT)专业证书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工程师具备软件工程造价师证书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以上人员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和社保证明且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4

业绩证明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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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类似软件造价评估服务项目成功案例,每提供1个合同复印件得4分,最多得20分。(每份合同复印件应包括与客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5

技术方案

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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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技术方案对工作内容的响应情况,理解清晰,编制方案科学合理得15-11分,理解比较清晰,编制方案较科学得10-6分,理解混乱方案不科学得5-1分;(最高得15分)

2.项目技术方案完整合理,可行性强得10-8分,方案比较完整,可行性一般得7-5分,方案不完整,可行性较差得4-1分。(最高得10分)

6

项目整体进度保障

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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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整体的建设目标、工作任务、进度计划明确,完全满足项目技术及结项节点要求得8-6分,基本满足要求得5-3分,不满足要求得2-0分。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12月17日


标签: 文化和旅游 评估服务 提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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