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厦学院关于学生公寓大王椰子树移除项目招标公告

厦门华厦学院关于学生公寓大王椰子树移除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学生公寓大王椰子树移除项目,其他详见谈判文件。

项目限价:1.2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供应商须具有相关资质或营业执照包含相关经营范围,并提供资质或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二)1.若谈判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谈判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可不提供授权书。2.供应商应提供谈判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和联系方式。

(三)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search/cr/)获取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出后的任意一天。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中存在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四)相关要求

1.供应商须严格按照规范和规格要求施工。2.报价含税金及管理费、搬运安装等,结算时应提供发票。3.中标翌日起工期10天,自行承担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4.本项目按总价结算。5.本项目需踏勘现场,并提供踏勘证明。6. 进场前,中标供应商须向物业缴纳500元文明施工费;施工过程中,中标供应商要文明、安全、规范施工,施工过程中须避开师生上下课高峰期,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管理秩序;当日产生土头垃圾,要按照学校相关部门要求统一堆放,在完工后统一清理外运;学校后勤处和物业将不定期进行巡查,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后勤处口头通知后无立即(两小时内)整改的,将直接从文明施工费中扣罚费用,中标供应商不得有任何异议;完工后,文明施工费由物业无息退还,多退少补。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从【2021年12月16日15:00】到【2021年12月23日15:00】(不含周末、节假日)

(二)获取方式:厦门集美文教区天马路288号华厦学院(注:疫情期间因学校管理需要,请有意向及需踏勘现场的供应商先电联我校,联系电话:****-*******,联系人:辛老师)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3日16:30】

(二)递交方式及地点:纸质密封递交(包含但不限于相关资质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声明、谈判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清单报价等),厦门华厦学院齐礼楼615A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辛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学生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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