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杨柳青镇御河墅社区、柳苑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西青区杨柳青镇御河墅社区、柳苑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御河墅社区、柳苑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宏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凌奥创意产业园南商业2-2-3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HY-2021-A-063

项目名称: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御河墅社区、柳苑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需求书

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项目背景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政府对辖内两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分别位于御河墅社区和柳苑里社区,现遴选服务供应商提供日间照料服务。

商务要求

1. 合作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合作期限内日间照料中心运营平稳,且通过各项检查和认定,则合作到期后优先续签协议。

2.运营期间如供应商未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和协议约定的供应商义务开展工作,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3.如供应商运营期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造成重大影响的责任事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4.采购人有权在供应商运营期间,对日间照料中心运行情况进行探访、监督,当采购人认为供应商运营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时,供应商应及时处理排除隐患;供应商拒绝处理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5.该日间照料中心的开办费用、运营费用、水电费用等其他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承诺永久保持该机构的公益性,不得将日间照料中心用作他用。

6.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有权申请享受政府各类政策性优惠、政府补贴、资金补助、社会捐赠等。

技术要求

1.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等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出具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须与实施本项目服务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规定,支付工资、加班费和福利费及缴纳社会保险等。

3.成交供应商依据《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和相关建筑设计规范,完成日间照料中心的装饰装修,根据实际情况完成安防设备、监控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必须满足消防设计规范等国家强制性规定。供应商需提供详尽的基础建设方案。

★4.供应商承诺施工期间发生任何施工安全问题及造成的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提供承诺函。

5.建成后的日间照料中心应具备四项基本服务功能,分别是:生活照料、配就餐服务、健康保健、精神慰藉。服务内容在四项基本服务基础上涵盖开展生活服务、社区照料、医疗保健、助餐服务、文体活动和增值设施。同时,结合自身服务资源,将有偿服务、低偿服务和公益服务相结合,拓展医疗保健、健康管理、助浴助洁等其他老人应需的服务项目。

6.针对项目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项目明确整体思路策划方案,具备完整详细的年度项目计划,含专业服务项目、运营初步安排等内容。

服务要求

1.供应商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应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规范开展业务,按照《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基本要求》(GB/T33168-2016)进行日间照料中心的运营管理。供应商提供项目服务方案,明确整体思路,提出完整详细的年度项目计划,含专业服务项目、运营初步安排等内容。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服务标准等。

3.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将服务项目及内容、服务收费标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服务承诺、投诉方式等进行公示。

4.日间照料中心用房与社区服务中心公用时,供应商应管理到位,中心日常运营不能影响周边社区服务中心的日常秩序。

5.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项目单独登记注册办理民办非法人营业执照,不得改变机构养老的用途,保障社会公益服务性质。

6.供应商对房屋建筑产权享有使用权,负责日常维修维护,合作期满应确保完好;当供应商无法继续执行协议时,供应商应确保日间照料中心内基础设施完好不被破坏。

7.供应商承诺每周运营时间不得少于 5 天,每天不得少于 8 小时,日间照料中心日均服务量不低于5人次,提供承诺函。

★8.供应商运营期间发生的任何责任事故和造成的损失均由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提供承诺函。

9.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可购买公众责任险转嫁风险。

10.供应商所安排的服务人员须政治可靠,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自愿从事此工作,遵守职业道德,注重仪容仪表,着装统一、整齐;须讲普通话;保护服务对象隐私。根据服务对象的规模配备专业服务人员,每个日间照料中心至少配备2名专业服务人员。需要对专业服务和行政管理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具有完整的培训课程、培训记录和培训成果。

11.供应商需从采购人指定配餐服务商处,领取配餐发放至老年人处,并组织老年人在照料中心就餐,达到二级食堂水平,如老人不能入托照料中心,根据老人需求,为老人提供送餐上门服务。供应商应有计划建设一级食堂,并加强食堂管理,保障食品安全。

12.呼叫服务:建立服务信息化平台,通过终端设备为老人提供呼叫服务。

13.家政服务:老人通过呼叫平台与投标方沟通联络,根据老人需求,投标方可以上门为老人提供疏通管道、更换灯泡等家政服务。

14.日间托养服务:投标方为轻度和中度失能、空巢和失独等老人开展“白天入托,晚上回家”的日间托养服务,提供康复、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

15.供应商经营日间照料中心开展各项为老服务项目价格至少要低于市场价格,具体价格以规章制度形式确定并完成公示。

16.定期对覆盖区域老人进行上门慰藉,对老人进行心理疏导。不定期举办健康讲座、生活讲座、娱乐等文体活动,有意识的引导老人参加活动;

17.根据本地老年人服务需求开展理发、医疗等其他特色服务。

18.建立老年人档案,做到健康及基本情况档案化,规范管理、保障老人的各项权益,增强社区归宿感。详细记录和了解老人的生活现状,健康状况及多样化服务需求。

19.达到民政要求,符合五室一校的养老服务中心规格。高质量通过上级民政部门每年度对日间照料中心的评估。

20.供应商对老人进行服务跟踪回访,跟进服务效果。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抽样回访,并做好回访记录,并在社区老年人中开展满意度抽样调查,作为中心工作调整、改进和服务成效评估的基础。

21.建立自我监督机制,供应商每年都会对工作人员进行评估,包括同事之间的评估,用人单位对工作人员的评估,服务对象对工作人员工作满意度的评估,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的评估等,全面了解工作人员工作情况,对他们进行考核,确保服务的质量和效果;接受社区对日间照料中心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可以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工作人员的职业操守进行监控,定期走访社区,了解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积极性,确保工作人员遵守职业操守,坚守服务宗旨。

22.采用智能化方式,实施智慧化养老服务,提升服务效率,增强老年人幸福感。

23.中标供应商为提供完善的日间照料服务,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添置服务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合作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的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 2021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按季度缴纳的须提供最近一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税收企业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清晰、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8日至2021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宏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凌奥创意产业园南商业2-2-301)

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后,以纸质或电子版文件售出。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宏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第一标室(天津市凌奥创意产业园南商业2-2-301)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宏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第一标室(天津市凌奥创意产业园南商业2-2-3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人民政府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28号

联系方式:李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宏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凌奥创意产业园南商业2-2-301

联系方式:刘先生,176*****1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176*****159

标签: 日间照料中心 管理服务 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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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宏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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