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制造中心天香自动化生产线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2021年制造中心天香自动化生产线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制造中心天香自动化生产线购置项目,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1年制造中心天香自动化生产线购置项目
2.2项目编号:GTXH-2021-133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4招标范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为满足天香细支生产自动化需求,需购置2套天香自动化生产线,连接制造中心现有ZB45细支小包透明机,完成烟包自动装入条盒及条外透明纸封装功能,最终输出合格成品条烟。
2.5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工期要求:设备设计及生产制造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20日历天内;
设备安装调试周期: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在12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公司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
2.8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质保期内对此次购置的天香自动化生产线(非人为损坏、非不可抗力损坏)提供免费维修或换新,直至完全修复。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因产品质量或施工质量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9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财务要求:
3.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度经具备资格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所提供审计报告若无二维码需提供原件,若为上市公司也可以提供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2018、2019、2020年度报告的网页截图(如公司上市不足三年的,以上市之年起,未上市年份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以来六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2.3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投标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税务证明或网页查询截图)】
3.3信誉要求:
3.3.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根据烟草行业相关文件要求,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不良行为供应商期限内的且在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和企业员工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是指控股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和企业员工未被纳入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如果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被法院、检察院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定有腐败和欺诈行为或者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以上提供承诺书,格式后附);
3.3.2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无行贿记录,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有行贿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分别进行查询单位和个人是否有行贿记录,如果查询后存在检索内容太多,请投标人逐条仔细核对判别被查询主体是否存在有行贿行为,如不存在行贿行为,请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评标中或评标后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将查询结果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3.3.3投标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打开“个人信用”-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3.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打印的2020年企业年报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提供在“天眼查”中打印的企业架构图并加盖公章。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以评标委员会审核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24日(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郑汴路交叉口西北角建业置地广场C座12层。
4.3文件费用:招标文件300元/套,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领取时须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2)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2021年1月以来六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银行开户证明;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度经具备资格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所提供审计报告若无二维码需提供原件,若为上市公司也可以提供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2018、2019、2020年度报告的网页截图(如公司上市不足三年的,以上市之年起,未上市年份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投标人出具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见格式一);无不良行为记录声明书(见格式二);
(4)“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
(5)“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和“天眼查”企业架构图。
以上证件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原件或公证件查验后退还)。招标人对资料保留复核的权利。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投标人必须对出具的资质资格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有造假情况,除取消中标资格、向政府监督部门举报外,投标人三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组织的采购项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01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郑汴路交叉口西北角建业置地广场C座12层第一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外网、《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河南中烟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内网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开区第三大街9号
联系人:姜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总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316号3幢6层22号
联系人:周女士
电子邮件:********5@qq.com
2021年12月17日
承诺书格式一: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
我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投标资格条件,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承诺书格式二:
无不良行为记录声明书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
我单位无“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不良行为供应商期限内的且在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和企业员工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是指控股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和企业员工未被纳入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如果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被法院、检察院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定有腐败和欺诈行为或者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所述情形,中标后没有转包代工行为,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投标资格条件,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有以上不良行为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标签: 自动化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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