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5国道盱眙北段及盱眙绕城段改扩建工程(明祖陵镇工业集中区~蛤腰公路)施工招标公告
235国道盱眙北段及盱眙绕城段改扩建工程(明祖陵镇工业集中区~蛤腰公路)施工招标公告
235国道盱眙北段及盱眙绕城段改扩建工程(明祖陵镇工业集中区~蛤腰公路)
235国道盱眙北段及盱眙绕城段改扩建工程(明祖陵镇工业集中区~蛤腰公路)施工招标(G235XY-SG1标段)
发布部门:淮安市盱眙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4-05-04 公告性质: 正常
一、招标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 235国道盱眙北段及盱眙绕城段改扩建工程(明祖陵镇工业集中区~蛤腰公路)
2、招标编号: 2014HAJT0021
3、项目信息
项目编码 项目性质 批准文号 批准单位
********00FG0645 批准 苏发改基础发【2013】1197号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标段信息
标段编码 标段名称 投标截止时间 限价/元
001 G235XY-SG1 2014-05-29 09:30:00 ********0
5、建设地点: 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
6、专业: 路基路面特大桥 招标种类: 施工
7、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 ①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路线起点(K3+077.571)位于明祖陵工业集中区235国道老路,终点(K9+102.333)位于蛤腰公路,与淮河三桥北接线相顺接,全部为新建工程,路线全长6.025km。 ②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设计速度为100km/h。路基宽为26.0m,其断面组成为:0.75m(土路肩)+ 3.0m(硬路肩)+7.5m(行车道)+ 3.5m(中间带)+7.5m(行车道)+3.0m(硬路肩)+0.75m(土路肩)。 ③全线设有1座溜子河特大桥,桥梁长2426.1m,其桥跨组成为:【10×(4×40m)】现浇箱梁+【3×40m +4×40m+2×(5×40m)】组合箱梁+(4×20m+3×20m)预应力空心板梁;桥梁宽26.0m,其断面组成为:0.5m(防撞护栏)+11.5m(行车道)+ 0.75m(波形梁护栏)+0.5m(中央分隔带)+0.75m(波形梁护栏)+11.5m(行车道)+0.5m(防撞护栏)。 ④本项目建安费:约34000万元。 2、计划施工工期:2014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共24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 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即235国道盱眙北段及盱眙绕城段改扩建工程(明祖陵镇工业集中区~蛤腰公路)G235XY-SG1标段,内容为标段内的路基、路面、桥梁、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沿线设施等(具体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修复等。
计划开工时间: 2014-06-01 计划竣工时间: 2016-05-31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孙华军、顾家菔(招标人)姚冲、靳峥(招标代理) ****-********(招标人)****-******** (招标代理) ****-******** (招标代理)
上午工作时间: 08:30-11:30 下午工作时间: 14:30-17:30
三、报名
1、报名开始时间: 2014-05-04 08:3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4-05-09 23:59:00
节假日: 休息
2、报名地点: 网上报名 网址: http://218.2.208.144:8092/ebid/
3、报名条件
(1)企业条件: 资质条件: 资质要求: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注册资本金7000万元及以上;③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条件: 业绩要求:企业2009年5月1日至今(完工时间)承担过合同价1亿元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并且同时承担过合同价1亿元及以上的特大桥桥梁工程施工。
其它条件: 1、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2、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不少于7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3、必须配备结构工程师2名、道路工程师1名、试验工程师1名、质检工程师1名、合同计量工程师1名、测量工程师1名。
(2)项目负责人条件: 资质条件: 1、项目经理:①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②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③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④具有10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且年龄不大于55周岁;⑤2009年5月1日至今(完工时间)担任过合同价1亿元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或担任过合同价1亿元及以上的特大桥桥梁工程施工项目经理;⑥无其他在建项目(或具有项目发包人出具的可撤离证明)。2、项目总工:①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②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③具有10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且年龄不大于55周岁;④2009年5月1日至今(完工时间)担任过合同价1亿元及以上的特大桥桥梁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⑤无其他在建项目(或具有项目发包人出具的可撤离证明)。
业绩条件: 1、项目经理2009年5月1日至今(完工时间)担任过合同价1亿元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或担任过合同价1亿元及以上的特大桥桥梁工程施工项目经理2、项目总工2009年5月1日至今(完工时间)担任过合同价1亿元及以上的特大桥桥梁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其它条件:
(3)其它要求: 1、信誉要求:①投标人2011年以来所承担过的工程未发生经有关部门鉴定的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廉政问题或被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②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其他业务合作单位工程款、材料款,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③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最近一次的信用等级评价为A(暂定)级及以上级别;④投标人不存在《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苏交监察〔2007〕13号)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⑤投标人和项目经理应根据中共淮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淮安市人民检察院等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市招投标领域引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的通知》(淮检会〔2011〕3号)的规定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2011年5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证明材料(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四、招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 2014-05-09 08:30:00 至 2014-05-15 17:30:00
地点: 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大厅(江苏省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
投标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 2014-05-29 09:30:00
地点: 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江苏省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具体开标室详见当日1楼电梯口公告牌
招标文件售价:* 标段 售价/元
G235XY-SG1 1000
五、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名称: 淮安市盱眙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单位地址: 盱眙县山水商务大厦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 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 淮安市繁荣路39号
六、监管单位
单位名称: 淮安市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七、其他说明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任何形式的报名,具体程序为: ①拟报名单位请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②符合网上报名条件的即可进入www.jscd.gov.cn网站,在网页右下侧点击“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进入“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后进行操作完成网上报名手续,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及传真,以便联系。报名时间以网上操作为准,超过时间报名无效。网上报名完成后请登录“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在左侧点击“项目信息管理”,再点击“资审报名查询”,最后点击“检索”, 即可核实是否完成网上初步报名,网上报名资料应确保真实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③需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经办人2013年7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于规定时间在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大厅(江苏省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1000元/标段,图纸收取成本费1500元/标段,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4、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3〕2号附件)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未记录在省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显示路线等级、规模、投资、技术标准、桥梁长度、桥跨长度、桥梁类型、主要人员职务等相关信息,则不予认可。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况,只接受最先报名的公司,其他相关公司的报名不予认可。如报名时未发现,开标时发现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收;评标时发现的,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6、前期工作费用:为推动该项目的工作进度,该项目的前期工作费用为工程招标控制价的8%,由承包人筹措,交付发包人使用。前期费用支付时间: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完毕,前期工作费用自资金到账之日起计息,如承包人未按时足额支付前期工作费用的,每日按未足额支付部分数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发包人。 7、工程进度付款: ①月进度付款:承包人于每月25日前上报计量。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申请付款单后14天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监理人仅对验收合格并且工程档案资料归档齐全的已完工程进行工程款的支付。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已由监理人初步核准支付金额的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28天内完成复核,并由总监签发支付签呈,在承包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发票(施工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出的完税凭证)后,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每月支付款为到期应结算的工程价款的30%,即为自开工截至本月末累计完成的工程价款×30%。未付款(扣除工程总价5%质保金)列入回购本金并计息。 ②项目回购款支付:项目回购期为3年,即按0:3:3:4支付,具体为自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2个月后30天内支付30%的回购本金、8%的前期工作费用以及产生的所有利息;次年同月支付30%的回购本金以及产生的所有利息;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2个月后30天内支付剩余的40%的回购本金以及产生的所有利息,如因发包人原因不能如期竣工验收,支付时间不超过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9个月。发包人在计量工程款时,扣除工程总价5%的质保金(质保金按国家规定不予计息),质保期满后返还给承包人。发包人有全部或部分提前回购的权利,提前回购的回购款计息至回购之日止。如发包人提出全部或部分提前回购的,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回购的要求自书面通知送达以及回购资金到承包人帐户起生效。承包人对发包人的提前回购权,无权拒绝。 ③利息:工程建设期及回购期应付未付款计息按中国人民银行3-5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执行。均以单利率计息,不计复利。 ④本项目最终竣工决算价由审计部门审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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