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检测试剂及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专用婴儿奶粉项目(营养、保健食品类)招标公告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检测试剂及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专用婴儿奶粉项目(营养、保健食品类)招标公告

自治区卫生厅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检测试剂及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专用婴儿奶粉项目(营养、保健食品类)招标采购公告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的委托,对自治区卫生厅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检测试剂及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专用婴儿奶粉项目(营养、保健食品类)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自治区卫生厅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检测试剂及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专用婴儿奶粉项目(营养、保健食品类)

2、采购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

3、采购内容:

第一包:HIV婴儿早期诊断检测试剂及耗材;

第二包:梅毒检测试剂(梅毒初检试剂(TP);

第三包:梅毒检测试剂(梅毒复检试剂(RPR);

第四包:乙肝检测试剂(乙肝表面抗原检测试剂和乙肝两对半);

第五包: HIV1+2快速检测试剂1;

第六包: HIV1+2快速检测试剂2;

第七包:HIV1+2免疫印迹检测试剂;

第八包: CD4检测试剂;

第九包:病毒载量检测试剂;

第十包:乙肝免疫球蛋白(含耗材);

第十一包:0-12个月婴儿配方奶粉;

第十二包:预防机会性感染(复方新诺明悬液);

4、供应商资格要求:

第一包、第二包、第四包至第九包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依法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依法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第三包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依法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依法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3、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依法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依法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4、投标人还应取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

第十包、第十二包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依法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依法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3、第十包的投标人还应具有乙肝免疫球蛋白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MP)。

第十一包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获得生产许可的有关证件:生产许可证、产品最近批次的出厂检验报告、企业代码等;3、投标人应提供符合乳制品的食品安全控制体系双项认证证明资料,即良好生产规范(GMP23790,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和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HACCP,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4、0—12个月婴儿配方乳粉要符合(GB10765-2010)标准;5、证明企业自检能力的资料,即出厂检验设备、检验人员资质及出厂检验的项目有效文件,并提供半年内的型式检验报告。

5、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2014年5月5日至5月10日。

(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

请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供应商资质要求部分所需提供的各项资质证明,其中《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四项资质必须提供原件查验,其他资质及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有效证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贰份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作为报名资料留存。

6、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地点: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聚天大厦25楼N座)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5月26日11:00(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人民路393号新融大厦9楼会议室

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聚天大厦25楼N座

联系人:易倩

电话: ****-*******189*****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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