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长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和坐席服务外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社会代理]长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和坐席服务外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和坐席服务外包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顺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12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JM-2021-12-15475(JLSSH-ZB-011)
2、项目名称:长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和坐席服务外包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937500元
4、采购需求:通过采用服务外包的方式组建信息采集监督员和坐席员队伍,按照相关城市管理标准,进行定时、全面、公正、及时地监管和有效信息数据采集、准确传输以及核实、核查等工作并提供坐席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6、服务地点:长春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良好证明;
(3)具有本年度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
(6)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供应商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官网截图。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 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吉林省顺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南湖中街2888号希派创意城2号楼0703室)。
3、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事宜则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售价: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1年12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10楼开标一室(长春市同晟科技有限公司)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2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10楼开标一室(长春市同晟科技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市容环卫信息管理中心(长春市城市管理督查大队)
地 址:长春市南湖大路147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顺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南湖中街2888号希派创意城2号楼07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盛宇
监督单位: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采购人名称 | 长春市市容环卫信息管理中心(长春市城市管理督查大队)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
采购人地址 | 长春市南湖大路1477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顺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南关区南湖中街2888号希派创意城2号楼0703室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和坐席服务外包 |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 93.7500 | ||
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通过采用服务外包的方式组建信息采集监督员和坐席员队伍,按照相关城市管理标准,进行定时、全面、公正、及时地监管和有效信息数据采集、准确传输以及核实、核查等工作并提供坐席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良好证明;(3)具有本年度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6)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供应商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官网截图。(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 | 2021-12-20 08:30 |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地点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方式 | 现场获取 | 文件售价(元) | 500 |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 2021-12-30 15:00 |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 2021-12-30 15:00 |
地点 | 吉林省顺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南湖中街2888号希派创意城2号楼0703室)。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 张盛宇 |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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