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期标识导视系统招标公告

二期标识导视系统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45011
设备材料招标公告
津建交保税设备[2014]05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空港经济区白领公寓二期项目标识导视系统采购 已由 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以 津保管批【2007】81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7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白领公寓二期项目由9栋公寓(家居型3栋,非家居型6栋)及地下车库组成。建筑面积约115778.53㎡,其中:地下车库38655.89㎡,地上建筑面积77122.77㎡,建筑层数6-14层,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及框剪结构。本次招标包括室外导视系统(精神堡垒1个、客流导向牌1个、车位牌3个、宣传栏2个、楼号牌等)、9栋公寓室内导视系统(楼层标识约379个、门牌约932个、紧急疏散示意图约130个及设备间导视等)和地下车库导视以及安全系统等。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中环东路与东七道交口处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次招标为天津空港经济区白领公寓二期项目—标识导视系统的加工、制作及伴随安装服务等内容,其中具体数量以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为准
2.4计划交货期:2014年06月01日 至 2014年08月30日
2.5交货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白领公寓二期项目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格: 投标人须为从事标识牌生产、制造的专业型企业,经营范围中包括广告牌制作、标识制作等相关内容,具备标识制作加工能力的企业。2)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不得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建设部、天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通知为准(且在处罚期限内));(2)有天津空港经济区规建局下发的处罚记录(且在处罚期限内);(3)在天保控股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发包的项目中有诉讼情况、不良业绩(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存在无故进度拖延的情况);(4)近三年投标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可在检察机关查询);(5)在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有多次中途退出投标等不良行为 , 业绩要求: 2011年至2013年至少具有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标识导视系统业绩。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05月0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4 年 5 月 5 日 至 2014 年 5 月 9 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05月12日至2014年05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2 时 0 分,下午 14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泛亚公司403室(招标文件发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采用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采用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邢国友(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港保税区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王嘉娜电话:********
传  真:********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吴学良(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2号
邮政编码:300200联系人:王艳艳电话:138*****300
传  真:********
日期:2014 年 5 月 5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空港经济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崔志国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cuizg@adm.tjftz.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西四道168号融和广场6号楼1门202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李克勤
电话:************************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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