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消防救援总队2021年下半年消防车辆 招标公告
广西消防救援总队2021年下半年消防车辆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1-G1-10215-CGZX
项目名称:广西消防救援总队2021年下半年消防车辆采购
预算金额:450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A1分标【预算金额(人民币):441.45万元】:水罐消防车(12吨,国产底盘)2台、(12吨,进口底盘)1台;
A2分标【预算金额(人民币):757万元】:水罐消防车(6吨,国产底盘)11台、(3.5吨,国产底盘)5台;
A3分标【预算金额(人民币):295万元】:泡沫消防车(4吨,进口底盘)1台、(6吨,国产底盘)1台;
A4分标【预算金额(人民币):524.4万元】:泡沫消防车(12吨,国产底盘)4台;
A5分标【预算金额(人民币):119.125万元】:泡沫消防车(18吨,国产底盘)1台;
A6分标【预算金额(人民币):171.925万元】: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国产底盘)1台;
A7分标【预算金额(人民币):127万元】:举高喷射消防车(25米,国产底盘)1台;
A8分标【预算金额(人民币):550万元】:举高喷射消防车(40米级,进口底盘)1台;
A9分标【预算金额(人民币):458.76万元】:通信指挥消防车(国产底盘)1台;
A10分标【预算金额(人民币):200万元】:抢险救援消防车(国产底盘)2台;
A11分标【预算金额(人民币):138万元】:化学事故抢险救援消防车(国产底盘)1台;
A12分标【预算金额(人民币):110万元】:干粉消防车(国产底盘)1台;
A13分标【预算金额(人民币):308.523万元】:排烟消防车(国产底盘)1台;
A14分标【预算金额(人民币):163.3万元】:供气消防车1台;
A15分标【预算金额(人民币):145.0116万元】:牵引车1台、半挂车(厢式)1台、半挂车(栅栏式)2台、中型货车(厢式)1台。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朝阳路6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1楼前台或通过邮寄
方式:潜在投标人凭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南宁市朝阳路6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1楼前台领取采购文件。如投标人获取公开招标采购文件时需要邮寄的,均须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扫描件,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详细的邮寄地址、邮编、电子信箱、联系电话等发送至我中心公共电子邮箱。本中心公共电子邮箱网址:gxcgzx@163.com。本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邮寄到付,如未能提供联系方式造成公开招标采购文件无法邮寄,或有更改及有补充通知而无法联系的,或者邮寄文件后拒绝邮寄到付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有疑问请致电:****-*******。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1月0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0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按投标人每家交纳人民币壹万元整。(必须足额交纳)
(1)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2)采用网上银行转账形式的,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华东路支行
(3)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形式的,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至我中心财务处。
(4)本中心财务处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南宁市园湖南路2-60号;
电话:****-*******。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
3.网上公告 。
4.投标文件的递交: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各投标人可通过邮寄快递,或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前往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工作日上班时间)提前递交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我中心将做好投标文件签收记录。
(收件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朝阳路6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收件人:黄凤,电话****-*******。请寄件人在邮件外包装写清楚投标人名称、本项目名称和编号,并留真实姓名和联系手机号码,内包装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超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那黄大道119号
联系方式:乔燕君,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2楼204
联系方式:冯朗,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燕君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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