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CC2021FW002南京大学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服务项目公开遴选公告

ZCC2021FW002南京大学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服务项目公开遴选公告

项目名称:南京大学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服务
项目编号:ZCC2021FW002
报名联系人:姜老师、任老师
联系电话:***-***********-********

为满足校园建设需要,南京大学资产管理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要求,拟以公开遴选方式选定“南京大学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服务”项目的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一、项目简要说明

1、工程地点:南京大学鼓楼校区和仙林校区若干点位,具体数量及建设位置以现场为准。

2、合作方式:采购方提供场地;成交方在采购方规定的场地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并负责安装、调试、运营及维护。

3、项目预算:无

4、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乙方无违规、无安全事故,能满足师生需求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5、工程质量:满足相应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安全规范及采购方要求。

二、供应商的必备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具有为高校提供优质充电桩服务的能力。

3、供应商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在招投标活动和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③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④企业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⑤2018年7月1日起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响应,否则取消其投标响应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和资格预审必须提供的文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2、开户银行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三个月内)。

3、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供应商为授权代表缴纳的最近半年养老保险金缴费清单材料原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可使用互联网版本,其他证明无效)。

4、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及设备、技术能力情况介绍。

四、报名方式

潜在供应商请于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4日17:00前按以下要求将材料发至邮箱:renyi@nju.edu.cn。资格初审结束后,采购方将向报名邮箱发送遴选需求文件。

邮件主题:[ZCC2021FW002]南京大学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服务

邮件正文:遴选申请表(见下表);

邮件附件:本公告第三条所列文件的彩色扫描件。

若发生以下事项导致报名未成功,资产管理处概不负责:

1、因报名邮件主题不符合要求,而导致报名信息未能被统计的;

2、因未按上文要求提供遴选申请表及附件,而导致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

遴选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所属行业性质1


供应商规模1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

项目联系人


联系手机号


电子邮箱


申请时间


注:1、供应商所属行业性质是指工业、批发业、零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名称;供应商规模划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五、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南京大学资产管理处主页。

2、本采购事宜的解释权属于南京大学资产管理处。

3、供应商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响应行为的合法性负责,如有作假或违纪,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响应资格,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参加学校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同时在网上进行实名通报。

南京大学资产管理处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标签: 电动自行车 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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