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ZJ2021BJ*******
    项目名称法律咨询服务
    所需服务其他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所在辖区
    项目业主大兴城管执法局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15.000
    星级评价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兴创大厦8层816室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2日 15时30分
  • 交易方式比选服务时限

  • 一年。(每周律师驻队不少于 1人,驻场时间每周不少于1天,并结合我局工作需要可提供临时性驻队服务。)


    资质(资格)要求

    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驻队律师具备律师执业证。

    公告说明

    参选条件:

    1、具有政府机关行政法律事务律师执业经验三年以上,并具备相应的服务团队;

    2、具有丰富的行政诉讼、复议案件经验;

    3、具有政府机关工作经验、法院行政审判经验优先;

    4、具有执法部门驻队律师或法律顾问服务经验优先。


    项目内容

    1.参与我局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或相关政策文件材料的研究、论证和审查等工作;对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制度、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程序提出意见。

    2.参与城管执法中与行政相对人及其他工作对象的重大事项洽商、谈判等,起草、修改、审查与其签订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

    3.对我局开展执法任务拟采取的具体措施、方式和法律依据、法律程序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对具体的执法行动涉及的法律问题出具意见。

    4.参与城管执法涉及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和专题研讨,为城管执法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提出建议。

    5.参与处理疑难复杂城市管理执法事项的研讨,参与对接受调查处理或者行政处罚的执法相对人进行说服沟通,出具律师告知函对相对人履行法律义务进行催告。

    6.参与处理行政复议、信访接待、复查复核以及重大突发和群体性事件等的法律服务,代理各类诉讼及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7.定期对执法过程中的难点、疑点进行答疑解惑,指导提升城管执法队伍执法水平。(每周不少于1个工作日)

    8.每年提供法制培训服务不少于4次。

    9.与所服务单位约定的其他职责。


    项目编号ZJ2021BJ*******项目名称法律咨询服务
    所需服务其他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项目所在辖区大兴区
    项目业主大兴城管执法局审批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15.000 星级评价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兴创大厦8层816室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2日 15时30分
    交易方式比选
    服务时限


    一年。(每周律师驻队不少于 1人,驻场时间每周不少于1天,并结合我局工作需要可提供临时性驻队服务。)


    资质(资格)要求

    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驻队律师具备律师执业证。

    公告说明

    参选条件:

    1、具有政府机关行政法律事务律师执业经验三年以上,并具备相应的服务团队;

    2、具有丰富的行政诉讼、复议案件经验;

    3、具有政府机关工作经验、法院行政审判经验优先;

    4、具有执法部门驻队律师或法律顾问服务经验优先。


    项目内容

    1.参与我局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或相关政策文件材料的研究、论证和审查等工作;对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制度、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程序提出意见。

    2.参与城管执法中与行政相对人及其他工作对象的重大事项洽商、谈判等,起草、修改、审查与其签订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

    3.对我局开展执法任务拟采取的具体措施、方式和法律依据、法律程序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对具体的执法行动涉及的法律问题出具意见。

    4.参与城管执法涉及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和专题研讨,为城管执法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提出建议。

    5.参与处理疑难复杂城市管理执法事项的研讨,参与对接受调查处理或者行政处罚的执法相对人进行说服沟通,出具律师告知函对相对人履行法律义务进行催告。

    6.参与处理行政复议、信访接待、复查复核以及重大突发和群体性事件等的法律服务,代理各类诉讼及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7.定期对执法过程中的难点、疑点进行答疑解惑,指导提升城管执法队伍执法水平。(每周不少于1个工作日)

    8.每年提供法制培训服务不少于4次。

    9.与所服务单位约定的其他职责。



  • 垂询方式
    联系人刘佳
    传真
    联系电话********557
    公司名称
    地址
    公司电话
    个人电话
    邮件
    联系人刘佳传真
    联系电话********557公司名称
    地址 公司电话
    个人电话邮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咨询服务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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