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营阳大道公共设施配套工程总承包
[永州市]营阳大道公共设施配套工程总承包
营阳大道公共设施配套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营阳大道公共设施配套工程总承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道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营阳大道公共设施配套工程备案证明、道发改备案证字【2021】108号,项目业主为道县财源建设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营阳大道公共设施配套工程包括:道县城北出入口市政工程及电子警察工程。道县城北出入口市政工程位于永州市道县五马归槽,道路全线长255米,规划路幅宽度40~60米,建设标准为交通型主干路,设计时速50(Km/h),主要建设内容为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亮化工程等。营阳大道电子警察工程包括安装于营阳大道全线路段及交叉路口上,对指定车道内机动车行驶行为进行不间断自动检测和记录的全套电子系统。项目总投资:2142.1157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营阳大道公共设施配套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道县城区内;
1.2.3 项目基本情况
营阳大道公共设施配套工程包括:道县城北出入口市政工程及电子警察工程。道县城北出入口市政工程位于永州市道县五马归槽,道路全线长255米,规划路幅宽度40~60米,建设标准为交通型主干路,设计时速50(Km/h),主要建设内容为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亮化工程等。营阳大道电子警察工程包括安装于营阳大道全线路段及交叉路口上,对指定车道内机动车行驶行为进行不间断自动检测和记录的全套电子系统。
1.3 工期要求:总工期:70日历天(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得工期),其中设计工期为签订合同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并能通过施工图审查并提供全部合格的设计成果。施工工期为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55日历天。
1.4 招标范围:营阳大道公共设施配套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阶段包括对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资料进行复核、补充、完善和优化;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按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调整和变更;参与设计交底、验槽及验收;编制工程预算书(预算造价应≤概算,如预算大于概算,应对施工图进行优化,直到符合要求)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相关设计工作。
(2)采购与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经审核的施工图范围为准,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与试运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交付、工程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各阶段报批、报建、报审、报验工作。
1.5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并通过竣工备案。
(3)设备及材料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1.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令及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要求保修,文件未注明的工程项目保修期为2年。
2.资格要求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可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6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3.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36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1年12月17日起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上(http://ggzy.yzcity.gov.cn/yzweb/)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注:未通过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中标候选人无法录入信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s://ggzyyzcity.gov.c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6.投标文件的递交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1日09时30 分(北京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年01月11日09时30 分(北京时间)。请投标人登录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yzweb/)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 上发布。
8.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道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
9.其它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yzcity.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177*****332。
9.2 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 200M 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因该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所以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其他形式操作的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yzcity.gov.cn/)”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9.3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9.4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出现上述情形,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9.6 投标担保形式为:可采用银行子账号(网上获取)、电子保函、线下保函(即银行保函)其中一种缴纳方式,具体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9.7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8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相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道县财源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道县道江镇文化路158号;
联 系 人:阳康 ;
电 话:180*****999;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道县道州北路555号阳光照明家居馆3楼
项目负责人:陈辉玲、唐荣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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