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能力建设项目-采购/资审公告

青海省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能力建设项目-采购/资审公告

青海省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1-12-17 16:4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青海省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nbsp&nbsp受 青海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委托,拟对青海省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浩驰公招(货物)2021-101号
采购项目名称
青海省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00元
项目分包个数
1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点击此处下载招标文件备案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21-12-17 14:17
招标文件发布起止时间
2021-12-20 至 2021-12-24上午09:00-11:30和下午13:30-17:3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具体方式请咨询线上电子化交易系统:咨询电话:政采云400-811-7190。《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提示:请潜在投标人报名前务必完成网上企业注册及CA锁办理等手续;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操作指南)
招标文件售价
500.0元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招标文件格式3)。获取采购文件时,需上传以上资料。
保证金信息
分包编号:青海浩驰公招(货物)2021-101号-1
分包名称:青海省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2-01-10 09:00
开标时间
2022-01-10 09:00
投标及开标地点
线上开标、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3号开标室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青海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青海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浩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祁先生
联系电话:186*****772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唐道637唐府公寓13B-11334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
收款人
青海浩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单位名称:青海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

青海浩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12-1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气颗粒物 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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