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临港新片区交通安全隐患排除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2021年临港新片区交通安全隐患排除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17 17:1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2021年临港新片区交通安全隐患排除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9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00-********-****
项目名称:2021年临港新片区交通安全隐患排除工程
预算编号:0021-W09599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00元
最高限价(元):包1-*******.93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2021年临港新片区交通安全隐患排除工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则描述:对临港新片区的标志标杆、标线、信号灯、信号灯杆及路名牌、违停抓拍设备等交通设施的提升改造,包括香柏路(环湖一路-沪城环路)、乔柏路(环湖一路-沪城环路)的交通设施改造;奉贤三一重工江山路门口的信号灯及相关设施增设;主城区部分交叉口飞线入地整治及受台风影响的七处路口断杆新立,以排除交通安全隐患,提升区域整体交通服务水平。
合同履约期限: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1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03月31日。(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4、 供应商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及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
5、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 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企业在册人员;该项目负责人以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上查询为准,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不得调整,不得有在建项目)。响应文件中需提交响应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内打印的注册建造师《投标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通过上海市建设市场信息服务平台https://ciac.zjw.sh.gov.cn/查询、截图);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9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www.zfcg.sh.gov.cn;(纸质投标文件)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11楼1101室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12月29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11楼1101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政府采购云平台中的专栏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磋商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2、根据上海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有关规定,各人员进入开评标场所应全程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检测,并出示“随申码”。未佩戴口罩、非绿色“随申码”或现场测量体温大于等于37.3°C的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各磋商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因无法及时完成核验不能或逾期进入开评标场所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临港新片区城市建设交通运输事务中心(上海市临港新片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港大道200号
联系方式:180*****4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瑞岳华(上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11楼
联系方式:134*****8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娟红
电 话:134*****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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