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池区一户多残困难家庭残疾人生活救助实施方案
贵池区一户多残困难家庭残疾人生活救助实施方案
贵残联[2021]13号
贵池区一户多残困难家庭残疾人生活救助实施方案
各镇街残联:
根据池残联[2021]8号文件精神,对全区一户多残困难家庭残疾人实施救助,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属地管理原则
二、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贵池区户籍;
2.一户有2名以上残疾人(含2名)的低保或建档立卡户家庭的残疾人。
三、救助标准
救助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
四、申请审批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户主,于每年4月15日前,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池州市残疾人一户多残救助申请表》(一式三份,以下简称《审批表》),并提供居民户口本、第二代残疾人证、低保证、建档立卡等证明材料。
(二)村(居)民委员会初审。村(居)民委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7日公示,无异议的,在其《审批表》上签署意见,连同申请人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报镇街残联审核。审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具体原因。
(三)镇街残联复核。镇街残联收到申报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连同有关材料一并上报区残联审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村(居)民委员会并告知具体原因。
(四)区残联审批。区残联收到申报材料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审核、调查和审批工作。符合条件的,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审批备案。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镇街残联并告知具体原因。
(五)上报材料。区残联于每年5月30日前分别将经审批的残疾人一户多残救助人员花名册报市残联、区财政局、区扶贫开发局。
五、经费管理与拨付
所需资金由市与区按1:1比例分担。8月底前,区财政将补助资金一次性打卡发放到户,并在个人账户上注明“多补”。
六、监督管理
(一)区财政局和区残联对一户多残困难家庭残疾人生活救助资金进行专项检查,对虚报补贴人数、套取补贴资金的机构、人员,除依法追回套取的补贴资金外,还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于不能按时发放补贴资金的,要追究责任。
(二)区残联及各有关部门要按方案的要求,对申请人的条件认真审查、审核、汇总,防止重、漏、错现象发生。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在发放补贴资金前应张榜公示。各级残联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对采取虚报、伪造证明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骗取一户多残困难家庭残疾人生活救助资金的居民,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追回冒领的补贴资金;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池州市一户多残困难家庭残疾人生活救助申请表
2、池州市一户多残困难家庭残疾人救助人员花名册(样表)
贵池区残疾人联合会 贵池区民政局
贵池区扶贫开发局贵池区财政局
2021年3月25日
附件1:
池州市一户多残困难家庭残疾人生活救助申请表
申请年度 | 填报单位 | |||||
申请人姓名 | 低保证号码 | |||||
性别 | 户口性质 | |||||
户主姓名 | 家庭人口 | |||||
家庭电话 | 残疾人数 | |||||
家庭残疾人成员情况 | 姓名 | 性别 | 与申请人关系 | 残疾证号 | ||
居住详细地址 | ||||||
村(居)民 | 经办人:联系电话: 年月日 | |||||
乡镇(街道) | 经办人:联系电话: 年月日 | |||||
县(市、区) 残联意见 | 经办人:联系电话: 年月日 | |||||
注:上报此表时,应附一户多残家庭中所有残疾人的《残疾人证》复印件、低保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建档立卡户(扶贫手册相关信息页复印件)证明。
附件2
池州市一户多残困难家庭残疾人救助人员花名册(样表)
XX县区残联(盖章) XX县区财政局(盖章)
填报人员:
池州市一户多残困难家庭残疾人救助人员花名册
填报单位(公章):填报时间:
序号 | 姓名 | 家庭详细地址 | 户主姓名 | 残疾证号 | 低保证号 | 一卡通号或 银行帐户 | 困难情况 | 联系方式 | ||
低保 | 建档立卡 | 双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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