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公安局现场处置装备招标公告

茂名市公安局现场处置装备招标公告

茂名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茂名市公安局装备财务科(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茂名市公安局现场处置装备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内容、要求 :

1、项目名称:茂名市公安局现场处置装备招标项目

2、招标编号:MMGPC2007HG130

3、项目内容:

类别
装备编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个人防护类
1
A级重型防护服

10

2
正压空气自主呼吸器

10

3
便携式多人洗消帐篷

1

安检及排爆类
4
安检门

1

5
手持式金属探测器

4

6
车底检查镜

1

7
排爆服

1

现场侦察及处置类
8
软管窥视镜

1

9
放射性射线检测仪

1

10
多参数水质检测仪

1

11
气体检测仪

1

12
手持式微光夜视仪

1

13
单兵耳鼓式对讲机

8

14
便携遥控式阻车器

1

15
便携式快速折叠梯

1

16
破拆器

1

17
便携式发电机

1

18
爆震弹

25

19
子弹剪钳

1

4、要求:具体的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见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50万元。

2、投标人需具两次以上成功签订与本项目相似购销合同的业绩(每一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投标时携带合同复印件)。

3、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

4、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持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装备的正式授权书(函)及其厂商针对此装备的售后服务承诺的函。

5、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人须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明文件、两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合同书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等证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07年6月6日至2007年6月26日 ,每天的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茂名市油城六路市府2号大院西侧4号楼茂名市政府采购中心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人民币150元整/本,如需邮寄另加50元,售后不退。

四、递交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7年6月27日上午8:30~9:0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07年6月2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3、开标地点:茂名市油城六路市府2号大院西侧4号楼茂名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厅

五、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茂名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茂名市油城六路市府2号大院西侧4号楼

联 系 人:周先生、梁先生

联系电话:0668—*******

传 真:066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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