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企业列入开发区惠民消费券活动商家的公示时间:2021-12-1718:00:00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的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实施居民消费财政奖励政策的通知》(聊财工〔2020〕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省级下达的居民
关于部分企业列入开发区惠民消费券活动商家的公示时间:2021-12-1718:00:00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的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实施居民消费财政奖励政策的通知》(聊财工〔2020〕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省级下达的居民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的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实施居民消费财政奖励政策的通知》(聊财工〔2020〕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省级下达的居民消费财政奖励资金中列支200万元用于发放惠民消费券。
本次活动由经竞争性磋商确定的山东云尚大数据有限公司“我的聊城”APP作为惠民消费券发放平台。我部在全区规模以上零售企业、住宿企业和餐饮企业中进行了广泛发动,并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了上述企业参加的动员部署会。根据会议安排,截止2021年12月17日17时,有9家企业按要求提交了参与第一批惠民消费券活动的申请。现将企业名单公示如下:
1.山东麦富迪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2.聊城乾宝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3.聊城振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4.聊城市北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5.聊城五洲大药店连锁有限公司
6.聊城金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7.聊城市祥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8.聊城市和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9.聊城开发区凯迪尔餐饮娱乐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8日至2021年12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和投资促进部反映。活动结束前,如有新纳统规模以上零售企业、餐饮企业或住宿业企业愿意参加此次消费券核销活动的,另行审核公示。
电话:****-*******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和投资促进部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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