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地铁19号线二标项目柴油询价函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地铁19号线二标项目柴油询价函
询 价 函( 柴 油 )
询价编号:ZT11(09)-XJ-2021-154
公司:
因武汉 城市地铁施工需要,我公司武汉地铁19号线二标项目 拟采购一批柴油(清单如下表),请贵公司于2021年12 月22 日15点40分至16点00分之间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同一时间发送至采购人和采购组织单位邮箱(提前或逾期的视为无效报价,多次报价以末次报价为准)。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标准 | 计量单位 | 需求量 | 到货 地点 | 备注 |
1 | 柴油 | 0https://ecm.crcc.cn/unlogin/queryPurchaseInquiryDetailInit.jhtml?model=2&id=10dd80fe3ef445bfa250bfd241df4e91 | GB252-2015 | 吨 | 58 | 项目工区 |
二.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报价函、营业执照、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开户许可证、近2年供货业绩(同类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
1.1.报价函:必须按照采购方提供的样表格式进行编制报价,详见报价资料。若报价单位未按附表编制报价,视为报价函无效。
1.2.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涵盖询价物资种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若为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工厂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买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税额在报价表中单列。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4.货物验收方式:采购方对供货物资进行过磅计量验收方式的,若卖方对买方过磅重量有异议的,由买方与卖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公磅处进行),复磅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5.质量要求:供货方提供的柴油必须符合GB252-2015普通柴油标准要求。
6.交货期限:供货方需在采购方下达计划后24小时内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7.交货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区花城大道与双谷路交叉口中铁十一局工地,武汉市东湖风景区山脚芦路与鼓架山一路交叉寇中铁十一局区间风井工地。
8.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8.1.结算方式:结算采用“一票制”,结算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执行浮动价,价格浮动规则为:结算单价=合同价+(比较价-基准价)
合同价:指本合同签订的单价,是指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至目的地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基准价:以2021年12月3日,湖北省发改委网站(http://fgw.hubei.gov.cn/fbjd/zc/zcwj/)公布的所在湖北省武汉市最高零售价为基准价。
比较价:供应期内,到货当日国家发改委网站(http://fgw.hubei.gov.cn/fbjd/zc/zcwj/)公布的项目部所在湖北省武汉最高零售价为比较价。
单价调整方法:柴油结算单价简称为“M”,合同价简称为“A”,基准价简称为”B”,比较价简称为“C”,计算公式为:M=A+(C-B)。
8.2.货款支付比例:在采购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抵扣联后并核对无误后,扣除5%的质保金,90 天内向卖方支付该批物资60%的价款,180 天内向卖方支付至该批物资35 %的价款,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一个月后无息支付,依次类推。质保期12个月。
8.3.货款支付方式:电汇、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或E信通(贴息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9.报价有效期:60日。
10.其他要求: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方:王航 电话:136*****758 邮箱:********5@qq.com
采购组织:谢红波电话:186*****626邮箱:wzzlzxcgb@163.com
采购方:中铁十一局集团XX项目部
采购组织:中铁十一局集团
城市轨道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2021年12月19日
附件:基准价
报 价 函
中铁十一局城轨公司物资集采中心/XX项目部:询价编号:ZT1109-XJ-2021-154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ZT1109-XJ-2021-154询价函,愿意参加ZT1109-XJ-2021-154的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标准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不含税) | 含税单价 | 不含税金额 | 税率 | 税额 | 备注 |
1 | 柴油 | 0https://ecm.crcc.cn/unlogin/queryPurchaseInquiryDetailInit.jhtml?model=2&id=10dd80fe3ef445bfa250bfd241df4e91 | GB252-2015 | 吨 | 58 | 13% | |||||
合计 | -- | -- | -- | -- | |||||||
说明: |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我方联系方式: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报价人:公司/厂(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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