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采购消防维保项目询价公告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采购消防维保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就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采购消防维保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与询价
项目概况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采购消防维保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官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 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ZX2021BW12D076
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采购消防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一次报价,最低价中标)
预算金额:7万元,最高限价:7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公示期:三天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请仔细研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医院院内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标方须取得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资质,并在资质有效期内独立开展技术服务活动,拒绝分支机构及挂靠机构;执业人员应当取得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执业资格(拒绝挂靠人员);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含)以上。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响应文件提交和开启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及开启时间:
2021年 12月24日14点 00分(北京时间)逾时,采购中心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提交及开启地点: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1号行政楼二楼2F01会议室
四、保证金:免收
五、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项目联系人:刘冲138*****890
(二)采购中心: 张雪峰 ****-********
特别提醒:
*1.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并取得勘察回单(或签字),未取得回单(签字)不得参加投标。
*2.根据本院疫情防控要求:
(1).现场勘察前须与刘冲联系(电话:138*****890),携带本人身份证,并出示苏康码与行程码,服从医院安排。
(2).投标时须提供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和来院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并出示苏康码与行程码。
3.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5.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6.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
2021年12月18日
附件: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
院内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采购消防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CGZX2021BW12D076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
二○二一年 十二月十八日
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北京中路1201号 邮政编码:226100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hmph120.com/
目 录
第一部分 询价公告
第二部分 询价须知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第四部分 询价程序和内容
第五部分 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第六部分 质疑提出和处理
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询价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就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采购消防维保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与询价
项目概况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采购消防维保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官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 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ZX2021BW12D076
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采购消防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一次报价,最低价中标)
预算金额:7万元,最高限价:7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公示期:三天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请仔细研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医院院内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标方须取得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资质,并在资质有效期内独立开展技术服务活动,拒绝分支机构及挂靠机构;执业人员应当取得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执业资格(拒绝挂靠人员);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含)以上。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响应文件提交和开启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及开启时间:
2021年 12月24日14点 00分(北京时间)逾时,采购中心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提交及开启地点: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1号行政楼二楼2F01会议室
四、保证金:免收
五、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项目联系人:刘冲138*****890
(二)采购中心: 张雪峰 ****-********
特别提醒:
*1.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并取得勘察回单(或签字),未取得回单(签字)不得参加投标。
*2.根据本院疫情防控要求:
(1).现场勘察前须与刘冲联系(电话:138*****890),携带本人身份证,并出示苏康码与行程码,服从医院安排。
(2).投标时须提供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和来院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并出示苏康码与行程码。
3.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5.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6.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第二部分 询价须知
一、招标采购文件说明
第一部分 询价公告
第二部分 询价须知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第四部分 询价程序和内容
第五部分 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第六部分 质疑提出和处理
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
二、招标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一)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本次招标文件存在疑问,请将书面询问文件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做统一答复;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书面质疑,则视为各投标供应商均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同时供应商不得在招标结束后针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
(二)投标供应商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或者将作为无效投标,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三)采购单位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四)采购单位可视情取消、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负责解释。
(五)投标供应商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单位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三、 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一)原则:
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2.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采购方都将终止其投标资格,投标人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3.采购方拒绝接受电报、电话或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本招标采购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
特别提示:请投标人提供相关原件用于备查。不能提供原件的,则需投标人提供经注册地公证机构的公证书或原发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请加盖单位公章。因携带原件不全,由此引起的后果投标人自负。
(三)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1.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组成顺序编写、制作投标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均需采用A4(图纸等除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所有需要提交的资料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标注投标人全称、“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复印。
4.投标人应将本项目投标文件密封。
5.报价单须单独另行密封,投标报价不得出现于投标文件的正本或副本。
6.所有密封文件封套正面须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并注明于开标前不得启封。如果投标供应商未加写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四)报价注意事项
1、本次询价,供应商必须就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少报无效。
2.报价应包括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及相关服务费等。
3.各供应商须考虑产品的成本、质量、售后服务等因素,严禁恶意低价。对报价后不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将取消供应商资格并加入医院采购供应商黑名单。
4.报价不得高于限价。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招标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接受标书。
(二)招标方将拒绝接收递交时间、密封情况等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无效投标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一)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二)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署姓名;未装订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进行制作、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投标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有涂改的。
(三)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
(四)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或未能实质性响应技术商务要求的。
(五)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
(六)评标委员会认为其他不合理情况的。
(七)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六、询价程序简介
询价小组(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核,按照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最低价产生2家以上供应商相同报价,则由相同最低价报价的供应商对该单项再次报价,直至产生唯一最低价(电话报价)。
七、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
投标截止时间出现如下情形的: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评标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外,视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本次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技术等要求,将作为其他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原已经参加投标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其他方式招标。
八、相关费用
供应商承担参与询价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医院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第一章 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一、维保范围:1、消防供配电设施;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3、消防供水设施;4、消防栓(消防炮)灭火系统;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6、泡沫灭火系统;7、气体灭火系统8、防排烟系统;9、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10、应急广播系统;11、消防专用电话;12、防火分隔设施;13、消防电梯;14、细水雾灭火系统;15、干粉灭火系统;16、电器火灾监控系统;17、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18、灭火器;19、防火卷帘系统。
二、维保标准及要求:
维保机构应当按照消防法律法规,以及《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等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内容、程序、周期等要求,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测试等技术服务,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具体标准要求如下:
1、火灾自报警控制系统:从消防控制室到各报警点,至少每月检查报警主机联动控制器、烟感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系统一次,使之处于完好工作状态,发现问题和故障及时排除。
2、消火栓给水系统。从水泵进入口到末端放水口,至少每月检查消防泵、稳压泵、电源控制柜、阀门、水泵接合器、室内外消防栓等设施一次,使之处于完好状态,并进行水泵试启动,发现问题和故障及时排除。
3、自动喷淋灭火系统。从泵房进入口到末端放水口每月检查喷淋泵、稳压泵、电源控制柜、湿式报警阀喷头、水泵接合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对喷淋泵试启动,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4、检查消防电源、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灯等设备,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和故障及时排除。
5、防排烟系统。至少每月对风机阀、风机口、送风机、排风机模块保养一次,发现问题和故障及时排除。
6、防火隔离系统。每月对防火卷帘门控制系统检查保养一次,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7、消防应急广播系统。每月对消防扩音器,音响线路检查保养一次,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8、消防对讲通讯系统。每月对消防分机、主机检查保养一次,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9、重要法定节假日之前必须对所有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10、除每月例行检查保养之外,每周应对所有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巡查。
11、维保方接到公安局报修故障电话后迅速响应,一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处理,能够当场修复的应当立即修复解决,没有条件立即修复解决的,应当在24小时内组织维修,尽快排除故障。
12、开展技术服务应当作出客观、完整的记录,记录表采用《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附录规定的统一的记录表式样,由经办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并经委托方负责人确认。
第二章 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一、投标人须在近三年内具有一个以上同类项目业绩,并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原件备查
二、勘察现场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勘察回单附投标资料里。
三、报价: 最低价中标。本次采购预算为7万元,超过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报价单(开标一览表)须单独封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服务期、地点:
1.服务时间:一年。合同期满,若中标单位消防维保服务得到医院认可,经双方同意可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两次,每次一年。
2.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后180天后付合同款的50%,其余50%合同款在服务期满后30日内付清。
第四部分 询价程序和内容
一、采购人组织询价
(一)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总务科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
(二)询价小组成员的义务: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配合采购中心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二、询价程序、内容
(一)询价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询价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询价。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询价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二)凡在投标、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已提示是否有异议的事项,投标人当时没有提出异议的,事后投标人不得针对上述事项提出质疑。
三、评定方法
询价小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核,按照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审查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
1.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
2.响应文件是否完整。
3.响应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
4.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实质性响应,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5.是否有计算错误。
(二)误差纠正
1.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
3.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1.未按照询价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响应报价超出限价的。
4.报价金额不一致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活动终止,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五、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一)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二)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三)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四)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五)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6%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七)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有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将根据信用评价结果按规定予以扣分或价格加成。
六、成交通知
成交结果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官公示1个工作日。《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部分 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一、成交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十五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方可履约,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人自行承担。纸质合同一式五份;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二、合同期执行期为一年。
三、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
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人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第六部分 质疑提出和处理
一、质疑的提出
(一)质疑人的身份要求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二)质疑提出的格式要求
1.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质疑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采购中心有权不予受理。
2.质疑函应包括:
(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质疑的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
(4)提起质疑的日期;
(5)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6)质疑函应当署名: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医院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医院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质疑函需遵循的原则:
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招标人。招标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
(三)质疑提出的时效要求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二、《质疑函》的受理和答复
(一)采购中心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中心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二)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中心将不予受理。
(三)采购人答复供应商质疑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依法送达,质疑供应商或其委托代理人拒绝签收的视为已经送达。
三、质疑处理
(一)质疑成立的处理
1.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中心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对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质疑不成立的处理
若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未对成交、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三)虚假质疑的处理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
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
投标资料目录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证明材料名称 | 响应文件位置 | 说 明 |
1 |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 第 页 | 见附件 |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第 页 | 见附件 | |
3 | 授权委托书 | 第 页 |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 | |
4 |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第 页 |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
5 | 授权代表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证明 | 须提供用工合同复印件及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 第 页 |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 |
6 | 营业执照 | 第 页 | ||
7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第 页 | ||
8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第 页 | 见附件 | |
9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第 页 | 见附件 | |
10 |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 第 页 | ||
11 | 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 | 第 页 | 见附件 | |
12 | 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 第 页 | 见附件 | |
13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第 页 | ||
14 | 业绩(一份以上合同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 | 第 页 | ||
15 | 现场勘察回单 | 原件 | ||
16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 第 页 | ||
17 | 开标一览表 | 单独封装 | 见附件 |
(1)投标资料目录装订于投标文件内的第1页。所有响应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书》及相关《承诺函》、《询价报价单》等格式详见附件。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
2021年12月18日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
我公司认真对照招标公告,符合贵方提出的资格要求,自愿报名参加投标,并保证提供的资料文件是准确的和真实的。提供虚假材料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公司投标之前3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没有受处罚的投标人,要填写“没有受到任何处罚”,此表不能空白。
时 间 | 受处理的原因 (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受处理的,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处理原因) | 处理的内容 (如受到禁止一段时期参加某种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要说明解禁时间) | 备 注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身份证号码:
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
兹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代表我公司参加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事务。其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
附:授权代表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详细通讯地址: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参加投标时授权代表须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核查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
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我单位(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承诺人: (公章)
年月日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 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在投标截止时间节点,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超出、符合或偏离 | 原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注:1、按照基本技术要求详细填列。
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
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 | 招标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 |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
服务时间 | |||
服务地点 | |||
付款方式 | |||
其他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开 标一览 表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货物、服务名称 | 投标总报价 |
大写: 小写: 元(人民币) |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日
说明:开标一览表必须单独封装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无效)。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现场勘察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
公司名称 | 勘察时间 | ||||
勘察人员姓名 | 联系电话 | ||||
现场勘察人员疫情防控调查 | |||||
最近有无咳嗽 | 最近有无发热(体温≥)37.2℃) | 周围有没有聚集性发病 | 近一月是否有境外和(或)中高分险地区旅居史 | 近一月是否有境外和(或)中高分险地区接触史 | 是否有与确诊病例及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史 |
本公司承诺,以上内容均真实,如有隐瞒或不实之处,本公司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加盖公司章) 年 月日 |
*1.本承诺书随勘察人员同行
2.进医院须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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