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学院教学设备(十三)(追加设备)招标公告
长治学院教学设备(十三)(追加设备)招标公告
长治学院教学设备(十三)项目(追加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 经山西省政府政府采购处批准,我院对长治学院教学设备(十三)项目(追加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报价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 : 长治学院教学设备(十三)项目(追加设备)
二.项目编号 : czxy-2013-013-b
三.竞争性谈判内容 :
1、本次竞争性谈判共1包 : 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列示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超声波裂解器 | 台 | 1 | |
2 | 台式超声波清洗器 | 台 | 2 | |
3 | 多功能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 | 台 | 1 | |
4 | 样品前处理一体机 | 台 | 1 | |
5 | 红外激光灭菌器 | 台 | 5 | |
6 | 美的电磁炉 | 台 | 6 | |
7 | 美的微波炉 | 台 | 6 | |
8 | 电动粉碎机 | 台 | 8 | |
9 | 旋转培养器 | 台 | 1 | |
10 | 投影机 | 台 | 4 | |
11 | 地拉幕布 | 个 | 4 |
2、范围包括 : 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 : 签订合同后30天。
4、交货地点 : 长治学院
四.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非生产厂家要求有 : 所代理厂家的授权。
五.所投产品要求 : (具体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资质证书
4.授权委托书
另 : 投标书一正六副。
七.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
1.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5月6日至2014年5月12日(北京时间8 : 00-12 : 00,14 : 30-18 : 30,节假日除外)
2.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地点 : 长治学院教务处设备科
3.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 : 人民币贰佰元。¥200.00元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
时间 : 2014年5月13日 下午2 : 30-5 : 30 地点 : 长治学院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采购单位 : 长治学院 联系地址 : 长治市城北东街73号
联系人 : 苏玉明 138*****002 王兴****-*******
长治学院
201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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