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锦家置业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或有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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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锦家置业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或有债权)网络拍卖公告

重庆锦家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定于2021年12月27日10:00起至2021年12月28日10:00(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

重庆锦家置业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或有债权)

(1)应收业主待补交的面积差款房款41户,共计10277.86元。

(1)应收业主欠房屋款共3户,共计142085.71元。

(2)应收业主待补缴逾期按揭款18户,共计376709.42元。

以上债权(或有债权)共62户,合计金额为529072.81元。

以上标的物详情见《对外应收债权(或有债权)明细表及状况说明》。

起拍价:33.864元,竞买保证金:3万元,增价幅度单位:1000元(即以1000元的1-9整倍数递增)。

二、现已委托重庆联交所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查看标的及报名等工作。咨询、展示标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12月17日起至2021年12月28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如竞买人需查看详情,可联系管理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需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竞价结束前签订竞买协议并缴纳保证金至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指定账户后(到账时间为准)方可参与竞买。

四、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物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破产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重庆锦家置业有限公司对外应收债权(或者债权)明细表及状况说明》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债权转让手续,买受人须自行负责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事项,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交付、债权转让通知、邮寄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能否办理债权转让手续及办理债权转让手续的时间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债权转让手续的费用由竞买人自负。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对拍卖标的清收的困难性和可回收性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确认知悉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和风险,竞买人自愿承担受让拍卖标的后可能承受的一切风险以及由该等风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无法实现的预期利益。

【风险提示】:重庆锦家置业有限公司对外应收债权(或者债权)(以下简称“标的债权”或“标的物”)系重庆锦家置业有限公司财务资料或管理人进行的调查获得,办公设备亦不排除完全无法使用的情形。所有拍卖标的物完全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因管理人接管到的重庆锦家置业有限公司财务资料不完整,文件、合同等资料缺失,部分无法提供与债权发生相关的全部原始资料,如合同、代偿凭证等;

(2)拍卖标的中的债权户数、金额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不真实,可能与原权利人财务记载、管理人调查了解到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形,可能存在已被他人收取、被减免、抵销等情形,管理人无法保证拍卖标的金额的准确性;

(3)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4)标的债权的相关文件对于债权权利的行使可能存在主从债权证明文件仅为复印件,或者主从债权证明文件缺失或不完整,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5)标的债权的债务人可能存在与重庆锦家置业有限公司互负债务等的情形;

(6)标的债权可能因相关人已达成的相关免责协议导致丧失权利基础;

(7)就标的债权提起诉讼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8)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已经被管理人、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或部分对外债权可能已被全部或部分减免、被抵销、被清偿;

(9)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标的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10)标的债权附属的担保或反担保协议本身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或反担保人没有过错或仅承担一部分过错责任;

(11)标的债权附属的保证或反担保协议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12)标的债权的保证担保及反担保在保证协议或反担保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因没有向债务人或保证人或反担保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或反担保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

(13)标的债权的保证已过诉讼时效;

(14)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完成后未予行使;

(15)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因担保物灭失而消灭,且没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

(16)标的债权的抵押物实际不存在,抵押物重复抵押,抵押协议实际未生效,抵押担保应办理抵押登记而未办理;或因动产抵押协议未办理登记而抵押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

(17)标的债权及其附属的最高额抵押,可能因最高额抵押的决算期未届满而发生一次或数次转让,从而可能造成抵押权甚至主债权落空的风险;

(18)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因超过法定上诉期限、申请执行期限而无法获得法律保护;全部或部分债权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

(19)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反担保人或第三方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20)标的债权及其从权利的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

五、特别说明:

1、标的物涉及的抵押等事宜由管理人协助处理。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由管理人负责现状交付。

2、上述应收账款系清理财务所载数据后整理所得,因原始依据较少,无法有效催收,可执行性亦不确定,且可能存在诉讼时效经过的情形,管理人不对前述债权是否具备催收条件、是否具备胜诉可能性、是否具有可执行性等所有显性和隐性的瑕疵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3、债权转让事项,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交付、债权转让通知、邮寄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标的物移交时以实际状况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用不作调整。

5、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协议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以其独立判断决定竞买本标的。

6、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7、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8、因报名、支付保证金、保证金到账、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等事项的办理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办理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过于接近竞价-结束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竞价会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9、本次拍卖的中介费用包括拍卖服务费和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向买受人收取成交价0.8%的拍卖服务费(上限30万)及0.5%的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软件服务费(上限50万)。

10、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7个自然日内将剩余价款全额付至管理人账户(户名:重庆锦家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坡支行营业部,账号:****************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于1个工作日内不计息自动退还至原缴款账户(实际退还时间以系统为准)。

1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前述费用损失以及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重庆联交所联系方式:***-********冉老师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19楼

管理人联系方式:唐律师:157*****523

重庆锦家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12月17日



标签: 债权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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