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智慧法庭庭审设备及线路改造、软件产品采购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智慧法庭庭审设备及线路改造、软件产品采购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智慧法庭庭审设备及线路改造、

软件产品采购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SA-2021-031

项目名称: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智慧法庭庭审设备及线路改造、软件产品采购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995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599500.00元

单位:元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

总价

备注

1

书记员庭审客户端软件

1

30000

30000


2

数字音频处理器

1

26000

26000


3

云庭审主机授权

1

110000

110000


4

语音识别软件

1

44000

44000


5

时序电源

1

2600

2600


6

高保真麦克风

8

1400

11200


7

订制法台

8

平米

7500

60000


8

庭审公告屏

1

5200

5200


9

庭审公告发布系统

1

10000

10000


10

24口千兆交换机

1

1500

1500


11

信号分配器

1

1000

1000


12

音视频解码器1

1

10000

10000


13

音视频解码器2

1

6000

6000


14

电子签字指纹板

1

4000

4000


15

智慧庭审一体机

3

30000

90000


16

法官客户端软件

1

25000

25000


17

当事人客户端软件

1

25000

25000


18

身份认证终端

2

4000

8000


19

互联网庭审应用系统

1

90000

90000


20

系统集成

1

40000

40000


合计:599500.00元(大写:伍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资格;

3.2、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果由法人作为被授权人,则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

3.3、投标企业须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4、谈判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当月)。

注:以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私自涂改,伪造;同时各投标人对以上资料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qq.com)报名并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地点:宁夏实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川市金凤区紫荆花公寓E座2406)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3日14点30分前(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

(银川市金风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20层)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23日14点30分整

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上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所发布的“变更公告”。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以“变更公告”的形式网上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

地 址:银川市西夏区丽子园北街与贺兰山西路交叉口

西北侧150米

联 系 人:哈志斌

联系方式:188*****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实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紫荆花公寓E座2406

联 系 人:任晨昱

电话:150*****357

代理机构:宁夏实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采购服务 软件产品 智慧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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