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自评估招标公告
2021年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自评估招标公告
扬州市宝应生态环境局就宝应县2021年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自评估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单位:扬州市宝应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名称:宝应县2021年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自评估项目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部《2021年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评估工作方案》(环办便函〔2021〕290号)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1年地下水环境质量国考点位达标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21〕260号)要求,对宝应县2021年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自评估,编制完成宝应县2021年度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自评估报告,接受并通过省、市对宝应县的评估考核。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4.8万元。
四、报价人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承接本次采购活动所需要服务范围的服务能力,具体如下: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应具备地下水场地调查等相关工作经验。
3、本次报价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竞谈。
五、报价文件的组成: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报价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4、1份地下水场地调查等相关项目工作业绩(加盖单位公章)。
5、报价表(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六、技术参数
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评估工作内容及成果报告符合《水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部《2021年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评估工作方案》(环办便函〔2021〕290号)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1年地下水环境质量国考点位达标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21〕260号)要求。
七、成果要求
2021年12月底前提交宝应县2021年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自评估报告。
八、报价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2月9日下午3:30;
2、地点:扬州市宝应生态环境局三楼会议室。
九、付款方式
1、采购方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签订,付合同价30%;
2、工作成果通过上级考核后30个工作日,余款一次性付清。
十、报价须知
1、报价前须缴纳报价保证金壹仟元整(现金)。未成交者的保证金在报价结束后退还,成交者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履约完毕后退还。
2、报价中含现场勘察费、报告编制费、人工费、交通费、税金等,采购方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报价表中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3、供应商一旦参加报价,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和规定。
4、参加现场报价前须电话报名,告之参加。
十一、成交原则及合同主要内容
扬州市宝应生态环境局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价格不得高于采购单位预算(4.8万元)。成交供应商由扬州市宝应生态环境局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扬州市生态环境局签订供货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人员数量、合同价款、质量考核、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宝应县叶挺路76号,邮编:225800。
联系人:张云松135*****321,刘庆187*****606。
项目名称 | 报价(元) |
宝应县2021年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自评估项目 | |
报价合计人民币(大写): |
注:本报价表中含现场勘察费、报告编制费、人工费、交通费、税金等;
报价单位(公章):
?报价联系人(签字):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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