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黑龙滩电厂增效扩容改造(第二次)招标公告
都江堰黑龙滩电厂增效扩容改造(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本项目经眉山市水务局以眉水函【2012】109号、眉水函【2012】110号、眉水函【2012】111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2014.5.4。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四川省都江堰黑龙滩电厂
项目名称 四川省都江堰黑龙滩电厂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第二次)
建设地点 城南电站位于仁寿县城南约1公里的沙子湾;城中电站位于仁寿县文林镇,厂区枢纽位于南总干渠4+743处;城北电站位于仁寿县文林镇刘家沟,通过黑龙滩水库刘家沟副坝直接在黑龙滩水库取水。
实施时间 150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城南电站为引水式发电站,工作水头16m,设计引用流量14.6m3/s,配立式轴流式机组。原装机容量2×800kw,年均发电量384万kw.h,增效扩容改造后,装机容量将扩大至2×1000kw,年均发电量将达到480万kw.h。城中电站为高水头电站,工作水头42.5m,设计引用流量3.0m3/s,配混流式机组。原装机容量2×400kw,年均发电量321万kw.h,增效扩容改造后,装机容量将扩大至2×500kw,年均发电量将达到447万kw.h。城北电站属坝后式电站。原设计水头9.4m,引用流量31m3/s ,原装机容量1×2500kw,年均发电量592万kw.h,增效扩容改造后,装机容量将扩大至1×2600kw,年均发电量将达到720万kw.h。电气主接线采用发变组单元式接线方式。机组出线为6.3KV,经主变升压至10KV送出后与大网并运。
建设资金 中央专项资金、省级配套资金50%:业主自筹50%。
其他 (1)联合体比选的,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由牵头方负责报名、下载比选文件、缴纳保证金等事宜。(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和复核(在发放中选通知书之前,由监督部门与业主一起查验相关的资质、资格和业绩原件,考察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若有作假,取消资格,并报监督部门)。(3)主要设备和金属结构必须由中标企业自产。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四川省都江堰黑龙滩电厂城南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第二次)
施工2 四川省都江堰黑龙滩电厂城中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第二次)
施工3 四川省都江堰黑龙滩电厂城北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第二次)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应同时具备①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②国家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③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3)其他要求:
(1)应同时具备④注册资金6000万元及以上的水电站机电设备生产企业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机电设备的设计、生产、制造、销售、售后服务和调试试验资格证书,且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级资质;(2)近3年(2010-2012年)具有类似项目供货、施工、安装各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是指水电站技改项目);(3)联合体参加比选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联合体协议。牵头方为注册资金6000万元及以上的水电站机电设备生产企业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机电设备的设计、生产、制造、销售、售后服务和调试试验资格证书,且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2010-2012年)完成类似项目供货业绩2个及以上;成员方具有:①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2010-2012年)完成类似项目安装业绩2个及以上;②具有国家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2010-2012年)完成类似项目施工业绩2个及以上;③具有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2010-2012年)完成类似项目安装业绩2个及以上。(4) 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牵头方单位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机电设备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机电设备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最近6个月(2013年7月至2013年12月,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从设立时起算,下同)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须社保部门盖章,下同)。(5)随机抽取时只验证牵头方资格。(6)采用A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请将提交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复印件传真或送达至比选人(传真号***-********,保证金咨询电话***-********),银行回单必须备注事项:公共交易保证金(XX项目)。 。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4年05月06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4年05月09日 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眉山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眉山分行营业部
账 号:5100 1697 2080 5151 6280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备注
施工1 C.预算控制价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一次性报价 427.64 12.80
施工2 C.预算控制价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一次性报价 239.40 7.10
施工3 C.预算控制价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一次性报价 493.03 14.70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4年05月12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眉山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四川省都江堰黑龙滩电厂
地 址:眉山市国土资源局综合楼二楼
邮 编:
联 系 人:余先生 何女士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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