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徐官屯街费庄村东官地25亩土地经营权-交易公告
武清区徐官屯街费庄村东官地25亩土地经营权-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0 10:1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发布区域 | 徐官屯街/费庄村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武清区徐官屯街费庄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武清区徐官屯街费庄村东官地25亩土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15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承租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农田基础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损害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承租方应当赔偿造成的损失;2、承租方自行解决灌溉用水电等与种植相关问题,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负;3、该地块只能从事农业种植,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4、 承租方应当具备单独经营使用承租地块的相应条件,若向第三方分租、转租、分包、转包,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5、该流转地块不得用于任何形式违法耕种作业,禁止在该地块上从事非法挖沙、私搭乱建等违法活动。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应当向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6、出租方不负责提供灌溉、排水等设施,只以土地现状出租,如受旱、涝、洪水、虫灾等自然因素及不可抗力原因等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7、承租方承诺,挂牌信息公告期间已经全面完成现场实地踏勘工作,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经充分了解地块的自然状况及权益情况,自愿接受标的地块的全部现状及瑕疵,认可资产说明及交易条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竞价成功后不得以标的地块瑕疵为由提起任何不履行合同事项;8、合同期间,出租方如有政府规划、招商项目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使用该地块,承租方必须无条件将土地退回,出租方将退回相应面积租金及损失费用;9、签约前,承租方除交齐本年度租金外,还需交纳一年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间,承租方如有违约,保证金归出租方所有,同时,合同自违约之日起解除,如无违约,合同期满原数退回,不计利息;10、该流转地块不得进行种树、种草等非粮化经营,不得撂荒等;11、该地块如有农业补贴政策,则补贴归承租方享有;12、其他未尽事宜,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13、租金不足7年,按7年收取。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主体。 | ||
转出用途 | 其他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标签: 经营权 土地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