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300M互联网专线采购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辽宁省
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300M互联网专线采购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辽宁省
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300M互联网专线采购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ZTSYJCLYW2021-005)
受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300M互联网专线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的业务外包项目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详见本公告附件1。技术性能指标:
1.执行的技术标准:《宽带光纤接入工程技术标准》GB/T51380-2019
2.铁路专用配件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
3.产品认证或检验检测报告:无
4.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
4.1总体要求:中标后于指定日期内将300M网络专线接入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道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44号机房中,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障网络畅通无延迟
4.2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1)网络专线带宽上下行均为300M;
2)网络可用性为99.99%以上
3)提供国产品牌路由设备及相关维护服务
4)详细技术参数及维护要求请参照附件《互联网接入技术与维护要求》
5)中标后按采购人指定之日起10日内将网线接入机房并确保网络正常可用,地点为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道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44号
6)本项目不得转包、不得分包
4.3使用环境
室内办公使用
4.4标准设计图纸或电气接线图
无
4.5 必备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无
4.6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无
4.7其他技术要求(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填记)
无
5.维保条款:
配合采购方完成日常维护
6.售后服务及要求: 。
提供光缆7X24小时维修及4小时内修复的保障。
附件:
互联网接入技术与维护要求
第一条互联要求
甲方与乙方采用 静态路由 协议互联,双方应相互提供必要的路由信息。
第二条故障处理与维护要求
2.1乙方将针对提供给甲方的互联点建立故障处理流程以及网间通信应急方案等,并负责处理、排除故障。
2.2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周内向甲方提供明确的故障处理流程及数据修改流程。
2.3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明确的故障受理联系方式,并提供7×24小时的故障受理技术支持。
第三条故障补偿
3.1 乙方提供的接入网络应在合同执行期间保持畅通。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对于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网络不能正常通信,根据具体情况应按如下标准做出相应的经济赔偿:
3.1.1故障等级
E1:链路中断故障;
E2:路由问题引致链路状态异常,如路由震荡、流量骤降等;
E3:严重质量问题,时延和丢包率指标在忙时超过4小时以上持续不符合标准;
E4:一般质量问题,时延和丢包率指标偶有不符;
3.1.2赔偿标准
E1 | E2 | E3 | E4 | |
1-4小时内 | 提交书面故障报告 | |||
8-12小时 | 减免租金 5% | 提交书面故障报告 | ||
12-24小时 | 减免租金 10% | 减免租金 10% | ||
24-48小时 | 减免租金20% | 减免租金30% | ||
46-72小时 | 减免租金30% | 减免租金40% | 提交书面报告 | |
72小时 | 终止协议,按日计取费用 | 终止协议,按日计取费用 | 终止协议,按日计取费用 |
3.2 带宽接入利用率>90%
带宽接入利用率是指可用带宽占总带宽比例。如因忙碌时带宽接入利用率<85%且月累计达到一周,则甲方按月均宽带接入利用率百分比支付带宽月租金;如因忙碌时带宽接入利用率<40%且月累计达到一周,则乙方减免当月全部租金。
第四条测试指标技术要求
乙方应保证与甲方互联的接入路由器至乙方骨干层与其他运营商互联接入路由器的时延和丢包率符合正常的标准,具体标准和测试方法如下:
4.1 测试前提
测试点到甲方接入不出现拥挤,同时甲方接入的忙时利用率不超过80%。
4.2 测试方式
由甲方在其内部选择几个典型测试点,测试其到乙方与其他运营商互联的对端路由器的时延和丢包率等参数。
4.3 网络品质正常标准
以下相关指标是在互联带宽利用率≤80%时,从甲方测试点至甲方网络接入路由跳数小于四跳的情况下达到的运维指标。指标按24小时为采集周期,取每15分钟采集一次共96次和的平均值。
4.3.1乙方网内性能
从甲方接入网关处至乙方骨干网络任一设备之间忙时:
平均丢包率≤1%。
平均延时≤40ms。
4.3.2乙方网络国内接入性能
从甲方接入网关处至乙方任一国内接入联接点:
平均丢包率≤1%。
平均延时≤100ms。
4.3.3乙方网络与其它电信运营商互联性能
从甲方接入网关处至乙方连接的其它运营商PEER点和NAP点联接点:
平均丢包率≤1%。
平均延时≤50ms。
4.3.4双方互联设备点对点时延要求
平均延时≤10ms
4.4 网络可用性为99.99%以上。
网络可用性是指乙方网内端到端全网能提供无故障时间占运行时间的百分比。
4.5 如果甲、乙双方对本测试标准有任何异议或改变测试方式和测试参数,双方将协商新的标准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1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A01:
1.投标人性质要求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电信业务服务商或电信业务服务商授权的所属分支机构。
2.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无要求。
3.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权威机构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级别的基础电信运营商经营许可授权。
4.供货业绩要求
无
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ebnew.com/businessShow/www.gsxt.gov.cn”)查询截图。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ebnew.com/businessShow/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
(3)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4)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物资(设备)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参与各类物资(设备)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其它违法记录。
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承诺函响应。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招标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报名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7.5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采购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谈判文件及其他谈判资料。
4.2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1日8:00时起至2021年12月27日16: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按报名截止后收到的短信提示,重新报名。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谈判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谈判资格。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下载谈判文件后请将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邮箱、报名项目编号、包件号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项目经理手机。否则造成后续无法开标报价问题,后果自负。项目后续网上报价信息见谈判文件内第一章公告附件2.
4.3文件工本费及采购代理服务费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4.4谈判保证金金额
A01:18600元,汇款账户信息见本章第7.5款,汇缴保证金时请在备注项填写项目编号及所投包号。
4.5购买招标文件后,除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根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08:00时至08:30时,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30日08:30时,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沈铁物资”三号楼)一层101开标室。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
因疫情原因,报价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送达,于开标前一个工作邮递到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定于2021年12月30日08:30时(北京时间)公布首次报价,地点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请供应商代表按时出席仪式。
7.1采购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4号
7.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
7.3立项单位: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技术咨询人:刘金
联系电话:********
7.4项目经理:石经理
邮 箱:*******c707c72777c********6b262a28">[emailprotected]
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7.5谈判文件工本费、谈判保证金提交汇款信息、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7.6谈判文件售卖发票索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发票索取
开票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发票联系人:财务科
联系电话:***-********、***-********、***-********、***-********
注:发票(工本费和服务费)分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两种,金额1万元以上且为一般纳税人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余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2021年12月21日
业务外包明细表
序号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 业务类别 | 计量单位 | 工作量 |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 开具发票税率(%) | 备注 |
1 | A01 | 300M宽带专线 | 年 | 3 | 310000 | 6 |
注: 1.详细采购内容请见谈判文件;
2.本表格可根据项目情况调整。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之日起10日内将网线接入机房内并确保网络正常可用,接入地点为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道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44号
交货条件及状态:满足公开竞争性谈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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