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警用摩托车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问卷市场调查公告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警用摩托车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问卷市场调查公告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拟进行警用摩托车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服务采购,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规定现向市场主体进行采购需求的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调查时间:2021年12月20日。
二、采购需求调查内容:详见采购需求调查表。
三、参与方式及时间
烦请各供应商于2021年12月29日前将采购需求调查表加盖单位公章后(PDF版本及WORD版本)以邮件方式递交,邮箱地址:********79@qq.com。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42号
联系人:刘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警用摩托车安装卫星定位
装置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调查表
一、开展需求调查的原因:
(1)1000 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3000 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 £
(2)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采购项目,包括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等; ¨
(3)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包括需定制开发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等; t
(4)主管预算单位或者采购人认为需要开展需求调查的其他采购项目。R
二、拟采购服务名称:警用摩托车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服务。
三、拟采购服务内容:
警用摩托车安装卫星定位终端后,需采集车辆相关信息并实时、无缝对接成都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并在服务期内提供满足成都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要求的数据的技术支撑服务。
四、本次采购的目的及用途:警用摩托车安装卫星定位终端后并采集车辆相关信息对接成都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提供满足技术支撑服务。
五、需求调查内容:
(一)拟采购的警用摩托车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服务需求,具体详见附件。供应商需明确表示针对此条要求是否还有相关建议和修改。
(二)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三)本项目可能涉及的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或行业标准及证书等。
(四)针对本项目的费用构成,包括设备、耗材、其他费用等。
(五)其他建议和意见:
单位名称:
日期:
附件:
警用摩托车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服务需求
一、警用摩托车安装卫星定位终端后,需采集车辆相关信息并实时、无缝对接成都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并在服务期内提供满足成都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要求的数据的技术支撑服务。
二、警用摩托车车载北斗终端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摩托车车载北斗技术参数要求 |
1 | 车载终端的总体要求 | 1.车载终端的关键部件要求 (1)车载终端的嵌入软件及无线通信协议; (2)符合公安部警用北斗/全球卫星导航系统的标准。 2.数据功能 每间隔30s上报数据,数据为成都市公车管理终端通信协议要求的数据和格式。 |
2 | 车载终端的检测和接入测试证明 | 2 1、须符合公安部《北斗/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公安应用第2部分:终端定位技术要求》(GA/T 1481.2-2018)和《北斗/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公安应用第5部分:车载定位终端》(GA/T 1481.5-2018)。(实质性要求) 2 2、交通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要求,并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实质性要求) 2 3、具备接入成都市机关事务局成都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能力的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
3 | 车载终端 详细参数要求 | 1.车载终端技术功能要求 1) 全天候定位功能 该设备内置高性能的北斗/全球卫星导航系统接收模块,可全天候、实时输出移动平台的运行状态信息,包括:设备编号、状态、当前时间、当前日期、动态位置(经、纬度、海波高程)、车辆速度、车辆方向等。 2) 定位模式及切换 具备北斗定位,并支持北斗/全球卫星导航系统联合定位功能;可以通过人机交互方式以及远程指令方式,设置终端采用北斗定位或北斗/全球卫星导航系统联合定位模式工作。 3) 多种跟踪定位功能 在跟踪车辆运行时该设备可选择多种跟踪模式;能够按照设定的时间间隔、距离间隔或者时刻点,实现动态位置信息数据采集; 4) 轨迹存储功能 按照先进先出原则,具有动态存储定位信息的功能,存储时间不小于360小时(按每分钟记录1次计算),并可通过数据线导出至电脑。 5) 加密功能 按照警用装备相关标准及使用要求,当需要加密通信时,终端可选配加密芯片(采执行国密标准SM2/SM4),具备相应的数据加密传输功能。 6) 掉电报警功能 设备内置供电管理模块及电池组,当设备外部供电切断时(如主电源关闭等),设备内置电池可自主供电工作约70分钟,并立即向监控中心发送断电报警信息,提示中心“设备主供电系统中断”。在主电掉电60分钟内,以每分钟1次的频度上报位置信息。 7) 蓄电池欠压保护功能 当设备采用车辆蓄电池做主电源供电时,可以设置终端开启监测电瓶的电压模式,当电瓶电压低于预设的阈值时,终端将自动切换为内置电池供电,并发送“电瓶欠压”消息给监控中心,提示管理人员及时维护。 8) 超速报警功能 当车速超过预先设置的速度阈值时(设备安装时由用户提供),设备立即自动向监控中心发出超速报警,中心收到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处理。如需调整超速速度值,可通过远程指令下发新的阈值。 9) 盲区补偿功能 车辆在进入通信盲区后,设备会自动记录存贮当前的车辆位置信息,当恢复通信后,设备会自动把存贮的位置信息上发到监控中心,保证数据的连续性和实时性。 10) 里程统计功能 具有根据移动平台的动态定位数据,实时计算累计移动平台行驶的里程功能,为科学决策和管理提供更好的服务。 11) 车载终端的远程诊断及软件升级管理 该设备可以采用远程无线数据通道,与维护中心服务器连接;主机与远程的维护服务器的终端远程维护软件连接后,就可以查看主机的运行状态和技术状态,同时可以将升级的程序下载到主机中,主机下载完成到新的升级程序后,会自动完成软件的升级。 12) 安装方式:使用于摩托车的隐藏式安装;简单快捷便于维护。 13)OBD类型:支持OBD11/EOBD |
1. 数据通信流量服务:提供4G SIM数据通信卡,保障车载终端数据上传数据通信服务。
2. 终端安装和日常维护服务:对指定车辆终端的安装和日常维护,确保终端运行稳定。更换或购买新车还需要迁移设备服务。
3. 日常数据录入和更新服务:对安装的车载终端,进行数据录入成都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服务,包括车辆日常更换、购买后的数据录入服务。供应商每月需指派专人到市公安局交管局定点办公1日,进行各项数据录入、统计、分析等服务。
4. 数据对接服务:根据成都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的更新,完成终端对应的数据实时无缝对接进入更新后的平台,满足市财政局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公务用车管理的数据标准要求和实时数据更新技术服务。
5.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并接入成都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完成基础数据录入。
6. 项目服务期为1年,项目在供应商提出终端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终端验收,服务期限自终端验收合格起1年。
7. 价格:为1654辆摩托车安装卫星定位终端及数据服务,单价不超过450元/辆,总服务费不超过74.43万元/年,最终费用按照实际安装车辆数量且不超过1654辆及合同单价及考评扣款据实结算。
8. 支付:合同签定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自终端安装调试完毕,经终端验收合格之日起,服务期满半年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服务满1年后支付项目剩余结算金额。
9. 验收标准和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实际需求,完成车载定位终端的安装并调试上线,实现与成都市公务车管理平台对接,能够顺利通过平台进行管理操作,并完成对应车辆基本信息录入,则视为验收合格。
10. 售后服务
服务期为甲方验收合格后1年,质保期内乙方保证执法执勤用车的卫星定位终端正常运转,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到场,12小时内完成维修、更换或迁移,并承担修理调换及迁移的费用。
服务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终端的日常维护、数据通信服务、数据对接服务,车管平台的运维服务、培训服务等。乙方为甲方提供不少于3次的免费培训。
服务期间若定位终端因故损坏,乙方负责进行设备更换。
11. 考评办法:
11.1.设备终端安装和每月维修服务考核:服务期内设备出现故障,设备一般故障,12小时内解决,为合格;12-24小时内解决,发生一起扣除服务费100元;24-48小时内解决的,发生一起扣除服务费200元;超过48小时解决的,发生一起扣除服务费500元。
11.2.每月公车管理平台数据服务考核:甲方要求关于甲方的基础信息或其他数据信息需要维护更新的,乙方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的,为合格;超过3个工作日未完成的,发生一起扣除服务费200元。
11.3.操作培训服务考核:根据甲方需求,需要软件或设备使用培训的,乙方按时按质量完成培训的,培训参与者评价满意度良的,则培训合格;满意度不合格的,发生一起扣除服务费500元,并需重新安排合格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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