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开福区浏阳河以北开放式小区、家装垃圾运输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开福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开福区浏阳河以北开放式小区、家装垃圾运输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1、成交人应严格按照长沙市开福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制定的《开福区开放式居民小区大件及家装垃圾运输服务考核细则》及市城管局相关管理制度执行本项目,采购方依据考核细则内容严格对成交人的作业质量进行督查考核(考核细则详见附件 1);

2、垃圾收集应当采用全密闭或适用辖区内环境的运输工具,统一颜色、图标、编号,并应当具有分类收集功能;垃圾运输车应当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具有密闭功能,安装行驶记录仪;

3、成交人须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4、成交人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垃圾清运车辆的车辆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许可证、垃圾清运服务许可证等证件给采购人审核,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成交资格,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从事环卫作业运营的设施设备应具备接入行业主管部门和采购人监管系统的硬件条件(后期可加装);

二、相关标准

《长沙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三、技术规格

项目清单:

标的名称

年预估量

(车)

上限单价

(元/车)

上限总价

(元/年)

备注

小区大件垃圾清运服务

1260

307

386820

小区家装垃圾清运服务

648

405

262440

合计

649260

注:本项目最终以实际清运量和成交单价结算。本表所列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清运量为准,费用按成交单价×实际清运量照实结算。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一年。

服务地点:秀峰、捞刀河、青竹湖、沙坪、洪山、月湖、浏阳河、芙蓉北路、四方坪等九个街道开放式小区。

五、服务标准

1、成交人应保障各种垃圾清运车辆及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洁;

2、成交人应严格按照大件垃圾及家装垃圾收集运输技术规程、《长沙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以及其细则之规定完成大件及家装垃圾的转运,并应建立完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记录档案;

3、相关设施、设备和车辆等应满足垃圾运输生产要求,并应定期清洁、保养和检修,保证正常运行;

4、清运过程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确保运行安全;应严格执行转运站相关的运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运行安全操作规程;

5、成交人必须确保大件垃圾和家装垃圾及时清运,一般情况下,成交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24 小时内无条件派人派车将垃圾清运并运输到指定地点;遇紧急情况,成交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 1 小时内无条件派人派车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清运;

6、成交人每次装车应尽量装满,并负责装料地点周边三米范围内的保洁及运输车辆的轮胎清洁工作,并及时进行清洁处理;

六、验收标准

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七、其他要求

一、项目其他要求:

1、为了保证大件垃圾、家装垃圾集中清运服务外包项目及时清运,①供应商具备3辆(含)以上的自卸货车,运输车车厢必须确保密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自有或租赁车辆行驶证或购车发票、车辆通行证、照片等复印件(车辆行驶证或购车发票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②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设施设备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自有或租赁的装载机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考核标准内容要求,必须有固定办公地点和集中停放车辆场所,规范管理垃圾运输车辆,避免乱停乱放现象,做到净车出场,保持车辆车容车貌整洁,提供固定办公场地及集中停放车辆场所的证明资料(提供场地产权证明或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及照片),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前对以上场地和设备进行查验如发现成交人提供虚假信息,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项目付款方式及其他说明

1、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付款人:长沙市开福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根据实际清运数量按成交单价据实结算,根据考核情况每半年支付一次服务费用。

2、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费用包干方式,垃圾运输量按实结算,供应商的报价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包含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及安全事故等其他损失,均由成交人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该项目运输工作比较复杂,涉及开福区多个社区。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需现场踏勘、做好预案,踏勘产生的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如遇政府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5、考核标准:

开福区开放式居民小区大件、家装垃圾运输服务考核细则

类别

序号

考核标准

分值

备注

内部管理

1

有健全的管理规章制度,符合劳动法用人制度,规范化管理人事档案、财务报表、业务统计、员工保险档案等资料每半年检査一次,每缺一项扣1分

2分

2

垃圾运输到指定地点,有完整台帐,报环卫中心备案,未经同意,不得随意变动或更改。未按要求执行的,扣1分/台·次。

4分

3

驾驶员必须持与车型相符的驾驶证,杜绝酒驾、毒驾、疲劳驾驶等行为。未按要求执行的,扣2分/台·次。

4分

4

工作人员上岗语言举止文明,统一工装,佩戴工号牌。工作形象差,服务态度恶劣,扣1分/人·次。

1分

5

严格遵守城区环卫车辆规定的作业时间路线,运输途中尽量避免上下班高峰,未按要求执行的,扣1分/台·次。因此而造成严重堵车等情况,导致不良影响的,扣5分/台·次。

5分

6

保持队伍稳定,不得岀现员工集体上访,聚众闹事等恶性事件。未按要求执行的,扣2分/例。

4分

7

駕驶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确保安全行车。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扣1分:造成人员受伤的扣4分/人·次:造成人员死亡2人以内的扣10分/人·次;造成人员死亡2人及以上的扣除本月维护经费。

10分

车辆管理

8

配备相应规格、数量的垃圾清运车辆,手续齐全。未按合同配备垃圾清运车辆或手续不齐全,扣1分/台·次。

2分

9

运输车辆不得运输生活垃圾,未按要求执行,扣1分/台·次

8分

10

运输车辆不得出区域运输垃圾,车辆出区域需报备,运输车辆出区域运输垃圾的,扣2分/车·次

8分

11

垃圾清运车辆按要求统一颜色、编号和图标。未按要求执行的,扣1分/台?次

4分

12

不得扰乱督察秩序,干扰正常督查工作,辱骂督查人员,对督查人员实施人身攻击等行为的。扣2分/次

8分

13

运输车辆在运行中保持车容整洁,做到密闭满载运输,控制渗漏撒落。未按要求执行的,扣1分/台·次。

4分

工作响应

14

配合街道、社区,按预约要求及相关工作要求及时清运。必须做到清运及时,车辆满载,不得拒运。如有清运质量问题、清运不及时问题及故意不满载问题,扣5分/次。一季度之内出现街道社区居民投诉及上级检查中受到批评现象达到3次及以上,以街道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经区垃圾分类办核实后,扣10分/次,且由分类办发出警示函通告。

20分

15

服从甲方调度,积极配合各类检査、重大检査及应急活动的。工作不积极,造成不良影响的,扣5分/次。

10分

数字化管理

16

自觉接受中心收运科检查与调度。不配合收运科监督及检查、调度的扣0.5分/次。

6分

接受大众监督,认真处置市民投诉,及时整改到位。未及时整改到位的扣1分/次

被市数字化采集问题,一次性结案率未达要求的扣1分/条

说明

总分为100分、每分扣款400元。每月考核由垃圾分类办与环卫中心联合考核,同时签署考核意见。

100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输服务 环境卫生 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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